《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现就《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6月,滨海新区被国家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11月区政府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0-2023年)》(津滨政办发〔2020〕27号),确定了我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为了规范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1月,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市场监管〔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为总则、管理职责、支持方向、机制与模式研究项目、重点资助项目、补助奖励项目、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立项与拨款程序、绩效考核与监督检查、附则共十章四十一条。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20年国务院令729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
3.《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40号);
4.《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央2020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183号);
5.《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津滨政办发〔2020〕27号)。
三、重点内容
1.支持推动知识产权价值新提升。资金支持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企业创新类专利导航项目,商标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品牌战略发展工程;
2.支持培育知识产权发展新动能。资金支持开展企业托管综合服务,知识产权特色园区建设,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校园知识产权科普基地建设;
3.支持实现知识产权运用新突破。资金支持知识产权融资租赁试点工作,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开展知识产权融资,设立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开展创新创业专利技术转化;
4.支持构筑知识产权服务新体系。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
四、解读机关
文本解读机关: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滨海新区财政局。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cjgj.tjbh.gov.cn/contents/9915/253270.html。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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