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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消费警示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 2021-09-15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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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障碍语音播报

    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2021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

    1.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所有保健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功能,消费者切勿听信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2.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3.购买保健食品认准“蓝帽子”(保健食品专属标志)。并检查标识下是否有可通过网络查询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4.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查看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

    5.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查看说明书,要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6.提高维权意识,妥善保存好凭证。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请及时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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