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切实强化“公示即监管”意识新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开展年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7-11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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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强化“公示即监管”意识新区市场监管局统筹开展年报工作

    年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新区市场监管局切实强化“公示即监管”意识,统筹开展年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主动服务市场主体,突出指引帮扶。印发《关于做好滨海新区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设专人负责年报提醒、填报咨询、政策宣传、数据统计等工作,及时解答年报过程中市场主体遇到的问题,加强对市场主体年报问题的指导指引。将14个单位的年报咨询电话和年报业务办理地址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二是差异化推动年报开展,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点对点”“以点带线”的模式进行推动,尤其对于商务秘书托管企业,积极动员商务秘书协助推动;对于年报工作推动困难的区域,以问题为导向,对于个体工商户密集的各大集贸市场、商超,由相关负责人组织推动,对于自行填报有困难的主体,安排专人进行辅助指导。年报期间发送年报提示短信24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张贴年报公告20余份,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积极转发宣传年报指导相关推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市场主体按时保质完成年度报告,推动宣传渠道由传统媒体向新媒体靠拢。

    三是不断提升企业信用意识,及时清理僵尸企业。利用行政审批窗口和日常监督执法,对业务的市场主体做好年报指导,引导市场主体树立年度报告意识,提高自主年度报告能力,努力提升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年报意识。结合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完成对3055户企业的清理吊销工作,进一步释放社会资源,减少应年报企业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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