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3-00146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质量组办〔2023〕3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3-04-13
发文日期: 2023-04-20
有效性: 有效

津滨质量组办〔2023〕3号

关于印发《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方案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发〔2023〕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实际,经滨海新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美丽“滨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提升质量和效益,助推企业管理提升和创新发展。

二、活动目标

1.改进生产工艺、减少产品缺陷、增加生产效率、攻克技术难点,推动质量技术水平提高。

2.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用户满意度、解决质量管理难题,提升服务质量。

3.改进节能技术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目标。

4.鼓励开展创新型质量攻关活动,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方法,突破关键性难题,推动自主创新。

三、重点领域

围绕滨海新区核心产业领域开展质量攻关活动,重点聚焦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车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绿色石化、轻纺等12条重点产业链开展质量攻关活动,以质量攻关促进质量提升,推动产业发展。重点鼓励企业组织开展创新型质量攻关活动,遴选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优秀创新案例。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质量强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协办单位:滨海新区质量协会

推荐单位: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申报(4月)

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加强引导,以质量攻关为抓手,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战略新兴企业参与申报,促进质量提升。

申报企业要选择能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预期带来显著效益的项目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中,参加质量攻关活动,认真填写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并报至所在区域推荐单位。

(二)确定计划(5月)

依据各推荐单位的推荐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经严格筛选后,下达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重点项目计划,并报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申报企业质量攻关项目小组要严密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科学管理制度推进活动开展。

(三)宣贯培训(5月-6月)

按照活动安排,组织对质量攻关项目申报小组进行宣贯培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掌握质量攻关流程,帮扶企业管理提升和创新发展,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质量意识。

(四)帮扶指导(7月-8月)

各推荐单位要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和帮扶,检查企业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进展情况,帮助企业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成果(8月底)

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并按时将活动成果报送相关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完成项目成果报送工作。

(六)组织评选(9月)

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组织召开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成果发表会,各项目小组通过PPT形式展示攻关成果,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集中评选,确定出2023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优秀成果及优秀推荐单位。遴选创新型质量攻关活动中的优秀成果,确定为年度质量攻关活动优秀创新案例。

(七)重点推荐(10月-11月)

根据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评选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推荐滨海新区优秀质量攻关成果参加天津市质量攻关成果交流会。

六、表彰与奖励

9月份,滨海新区2023年“质量月”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奖的质量攻关优秀成果、优秀推荐单位及创新案例进行表彰,颁发荣誉奖杯和证书,发布质量攻关优秀成果。

七、活动要求

(一)宣传推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加大宣传,进一步提升各企业对质量攻关活动的认识,提高参与热情。要紧扣活动主题,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帮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二)组织落实。各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的质量攻关项目认真筛选,选择有价值的项目列入质量攻关项目计划。各申报企业负责人要在人员、资金、技术、时间等方面给予支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督促工作进度,对各个项目定期研讨。鼓励企业对参与质量攻关活动的人员进行奖励,提高员工参与积极性。

(三)注重原创。有关单位上报质量攻关项目要注重原创性、不得抄袭,不得与历年项目雷同,不得违反保密规定,如若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责任自负。

(四)按时报送。请各推荐单位于427日前将《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盖章版及word电子版一并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联系人:史铁红张玲  联系电话:65305467   186 0265 7786

 箱:bhxqzlxz@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发〔2023〕2号)

     2.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立项申报表

3.2023年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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