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公开征集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试点企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2-03-0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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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助推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决定组织开展天津市2022年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为做好新区此项工作,新区市场监管局现面向滨海新区征集参与提升行动的试点企业。


    小微企业推荐报名条件


    ●参与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须列入“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


    ●企业实际经营地址应在滨海新区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维修保养、仓储运输、建筑施工、教育健康等领域。


    ●企业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条件。鼓励未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积极报名参与。鼓励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报名参加提升行动,实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


    ● 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有质量提升意愿,希望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试点企业工作要求


    ●入选企业应积极按照提升行动要求,配合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认证机构做好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投入必要资源(如人员调配、时间精力、制度安排等),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


    ●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要求开展生产运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


    ●积极参与优良案例编写、经验交流等工作。


    此次提升行动以“自愿参与、自主报名、区局推荐、专家评选”为原则。新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报名,经初审后将名单推荐至市市场监管委。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组织专家评选,并发布最终入围名单。入选提升行动的试点企业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宣传培训、现场帮扶、审核认证等所需工作经费由相关认证机构负担。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组织试点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小微企业推荐书》,特别需注明各区在技术、人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投入情况,并于3月9日前将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版报送至区局认证监管室。


    新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程小飞


    联系电话:65305461,13502020630


    附件:小微企业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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