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60号提案的答复 |
孙晋青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答复如下:
区市场监管局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联合区城市管理委建立健全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机制,持续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和销毁工作。
一、构建回收网络,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部门监管”的工作原则,引导药品零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深入推进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持续增设回收站点,织密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共推选270家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药品零售企业作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站点,覆盖我区全部街镇,基本建成了方便快捷、运行有效、管理规范的药品回收服务网络。相关回收站点名单已于2024年12月在“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
为加强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日常管理,使回收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和规范化,加大对回收站点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制定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和安全保管措施,按照《回收过期药品登记表》建立专册,统一登记、统一收集、统一销毁。同时,我局统一购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标识牌和回收箱并分批次设置于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站点显著位置。截至目前,共设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标识牌和回收箱110个,后续将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继续购置并发放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标识牌和回收箱。
二、加大宣传力度,共筑药品安全屏障
结合“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月”、“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电视、报纸、广告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安全用药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工作。2025年3月11日,联合市药监局第一监管办、区检验检测中心和区食药协会在杭州道街道静安里社区组织开展“药安民泰 共享健康”药品安全宣传暨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现场由监管人员和第五中心医院药师向群众普及安全用药常识、讲解假劣药品识别方法、宣贯药械相关法律法规,并邀请中华志愿者协会滨海新区药师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用药咨询服务,全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此外,组织群众现场投放家庭过期药品,向群众讲解过期药品的用药风险和随意丢弃过期药品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对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强化部门联动,共建回收销毁机制
依据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的分类,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废药品。《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未集中收集的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不按危险废物管理。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鉴此,我局联合区城市管理委制定《关于加强滨海新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机制,推动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工作纳入当前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统一实施无害化销毁,确保家庭过期药品得到合理处置,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并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开展拆零服务,满足公众用药需求
按照《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我区有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24小时售药以及送药上门等药学服务工作,满足公众多样化的购药需求。结合药品零售企业等级评定工作,要求A级药品零售企业按照GSP要求配拆零专柜或者专区,为有需求的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B级及以下的药品零售企业按实际情况为公众提供药品拆零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构建市区街一体、部门间协作、政企社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长效化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工作,以扎实作风谋划举措、部署工作,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防止家庭过期药品流入市场,遏制非法收售药品不法行为,全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再次感谢您对滨海新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意见征询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5年4月23日
工作人员:杨伟 联系电话:022-65305717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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