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消费警示

关于食用贝类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 2020-04-16 14:14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夏日临近,又到了食用海产贝类的季节,如若生食海鲜或食用未煮熟煮透的海鲜,会有感染病毒的风险,甚至造成人员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为帮助消费者避免或减少此类风险,特对食用贝类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不生食海产贝类,防感染病毒风险

    贝类为滤食性生物,如贻贝,在滤食水中饵料时,容易在体内富集病毒。病毒在贝类体内不能繁殖引起贝类自身患病,但可在贝类体内高浓度富集并可存活15天以上。通过人类食用,可能会引起的人类消化道传染病,消费者用沸水加热贝类5分钟,病毒即可失去活性;如果生食或食用未煮熟的受到病毒污染的贝类,就会增加感染该病毒的风险。

    二、科学选购很重要,正规渠道保安全

    消费者应通过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正规经营渠道,选购来源可靠、养殖水域洁净且符合安全标准的贝类。一是“一看、二触、三嗅、四听”。通过看外形、触肢体、嗅气味、听声音判断贝类是否新鲜;二是不在污染区域采食贝类产品。不要在容易受到陆源污染的排水口或河道入海口附近打捞或采食贝类产品,以防采食到有毒种类,如织纹螺等。三是贝类要低温贮存并尽快食用。

    三、蒸熟煮透要记牢,适量食用有讲究

    在食用贝类时,应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注意制作卫生,蒸熟煮透。要保证加工制作贝类的卫生条件,蒸熟煮透,不生吃、半生吃或腌制后直接食用贝类。二是不要食用贝类消化腺等内脏。三是吃贝类要适量,一次不宜过多。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thirdtitle=&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scjgjadmin&Check_CheckDate=2020/4/16 14:15:17&Check_Reasons=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