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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消费警示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秋季食品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 2020-09-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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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季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发时段,目前各类学校陆续开学,大批师生回归校园学习生活,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如下:

    一、科学饮食,谨慎选择就餐

    广大师生三餐荤素要搭配合理,营养应均衡,做到清淡、养胃、补脑、利眠。食物宜当餐制作当餐食用。热食要注意彻底烧熟煮透。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如需购买预包装食品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查看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并索要购物凭证。坚决做到不食用街边摊点经营的食品、不到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就餐、不食用不洁瓜果和来历不明的蘑菇、贝类等可疑食品、不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

    二、加强管理,严控风险隐患

    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馆等餐饮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前通过看外表、闻气味、触摸食物质感等方式挑选新鲜卫生的食材,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或者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尤其是畜禽肉、蘑菇、贝类等食材。熟制食品加工时要烧熟煮透,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  

    各使用校外供餐的学校和托幼、托管等机构要严格查验供餐单位相关资质,与供餐企业签订供餐合同(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并对其供应的食品进行食品安全查验。

    三、厉行节约,拒接餐饮浪费

    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馆等餐饮单位要加强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管理,减少食材采购、备料中的浪费行为,要合理设计菜单,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服务,要积极提示消费者适度消费。广大师生也要“从我做起”,积极弘扬良好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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