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修订出台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 |
滨海新区修订出台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工作,拓宽传销案件线索来源,不断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联合修订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十九条,一是新增最高奖励条件,市场监管部门查获传销行为同时符合《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和《滨海新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奖励条件及标准的,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二是降低举报奖励门槛,将“查获50人以上传销窝点、传销培训活动场所,奖励5000元”修订为“查处30人以上传销组织、传销窝点或授课场所的,奖励5000元”;三是调整最高奖励金额,设置5级奖励标准,将最高奖励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提升至2万元,增加“根据举报线索查处因传销引起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奖励1000元”的条款。
下一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滨海新区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打击力度,构筑反传战线,全力维护滨海新区社会安全稳定,促进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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