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法〔2017〕8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七五”普法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滨海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风尚。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执法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依法执法、严格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2.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把握特殊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实践是法治宣传的最佳途径,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执法的各个环节,在互动体验中增强法治意识。
4.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把握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体现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三、责任主体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四、工作重点
各普法责任主体要积极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具体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用法,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宣教处、办公室)
2.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各责任主体要根据自身职能,重点做好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工作。要通过举办集中授课培训、专题讲座、疑难案例研讨、案件评查、法律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执法人员分层分类培训,抓好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之了解掌握法律法规的内容(特别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培训)以及对实际执法的影响。引导教育办案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切实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每年组织专题法律知识学习,促进干部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牵头部门:执法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3.积极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和帮助公民学法守法用法。以今年来新修订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丰富宣传手段,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平台等方式、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优势,有计划的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推送普法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市场质量监管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利用门户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教育专栏,积极采取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全面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4.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详细梳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编制普法日常工作台帐,明确本部门必须普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实践等)。及时向局“七五”普法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七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反映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牵头部门:法规处 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围绕不同时期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求及普法重点,制定本部门年度“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法治宣传教育,要制订计划,落实普法宣传的具体任务、内容,可采取分期、分批、轮训等形式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
3.务实创新,广泛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要深化“法律六进”,构建宣教平台,要将普法宣传与市场和质量监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力求通过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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