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1-26 00:00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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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

    2016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服务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维护滨海新区良好市场秩序”主线:简政放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综合施策,构建“大服务”格局

    (一)简政放权,提升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水平

    在自贸区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两项试点;在全区启动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向基层分局和办事处下放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权;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现场踏勘,实施承诺制;下放各功能区15类企业注册登记权。认真履行自贸区市场监管局职责,主动担当、积极融入,不断优化三个片区市场准入环境。

    截至11月末,自贸区内自主申报名称13784个,审核通过10281个;完成简易注销登记194户;基层办理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1859户;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1269户。全区(含自贸区)新增市场主体30283户,同比增加3498户,增长13.06%。

    全区(含自贸区)实有市场主体159940户,较去年同期增长33967户,增加26.96%。市场主体总量约占全市的18%。自贸区实有市场主体48901户,与去年同比增长13727户,增加39.02%。自贸区市场主体总量占全区的30.57%。“简政放权,便利市场主体准入”的效果日益显现。

    (二)精准实施商标广告战略

    启动创建天津市商标战略示范区、示范企业工作,推动商标工作重心由增量向提质转变。制定《2016年促进广告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广告企业优化资源配置,依法规范广告行为。截至11月末,新增注册商标申请6200件,新增注册商标6000件,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新增集体商标7件。兑现商标奖励854.9万元。

    (三)深化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规范58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在26家企业推行无障碍退换货机制,7家企业试点推行赔偿先付制度,开展电子商务赔偿先付试点。在全市率先依托街镇建设消费维权便民服务站,已与10个镇完成对接。与7家市级“诚信服务单位”签订《诚信服务倡议书》,与开发区内电商企业签署《网络交易诚信经营自律承诺书》,建立汽车消费和网络购物消费教育学校,举办二手车、食品药品、洗染等领域消费知识大讲堂。累计受理咨询、投诉、举报11433件,办结率95.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2.01万元;各类维权站点和解消费纠纷1618件,挽回经济损失133.24万元。受理网络消费投诉1071件,举报340件。

    二、信用引领,构建“大监管”格局

    (一)推进信用约束机制

    推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无证无照治理长效机制。落实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完成各类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68704户,其中企业年报率87.7%,位居全市第一。列入异常名录24902户,移出5914户。目前,正在按照市市场委统一部署,组织落实2016年度行政机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

    (二)突出市场监管重点

    认定8家区级文明诚信市场,168家天津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家获评市级文明诚信市场,53家被公示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先后开展农资市场、合同格式条款、虚假广告、商标侵权、非法集资、煤炭市场、超载超限、违法销售成品油、计量器具、能效标识、3C认证等专项执法检查。坚持以网管网,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网上网下检查2365户次,责令整改网站9个,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2件,罚没款50.74万元。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捣毁取缔传销窝点33个,清查遣散涉传人员325人,解救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学生18人。

    (三)执法办案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将执法办案作为落实监管职责、树立工作权威、推动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发挥“三局合一”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人力资源优势,“1+1+1>3”的叠加效应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得以充分展现。全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454件,结案375件,罚没款合计1287.6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65%、2.74%、44.69%,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

    三、统筹推进,构建“大安全”格局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新区市场监管局安委会,并组建安全生产监管处,与特监处合署办公,统筹全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综合治理,层层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印发《关于加强街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重心下沉,切实强化功能区、街镇属地责任。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检查职责,加大工作督查指导力度。大检查期间,共完成企业自查10471家,企业普查13785家,专家抽查企业679家,部门督查企业657家,排查问题2364个,责令整改886家,依法取缔278家,立案查处77件,罚没合计373.75万元。

    (三)加强“四品一械”监管

    率先实行食品企业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完成全部食品生产企业证后审计,完成食用油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完成食品(含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2847批次,不合格48批次,合格率98.31%。快速检测4625批次,排查问题食品4批次。承接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任务36次。在全市率先启动集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全覆盖工程,累计建成51家集贸市场建设快检室。加强GSP/GMP认证企业监管,完成543家次药店跟踪检查,责令隆顺榕制药厂停业整改并收回GMP证书。开展药品生产、零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出A级药厂12家,A级药店39家。完成药品抽样1108批次,出具检验报告870批,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98.62%。完成化妆品抽验41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7.56%。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950份。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19家获评A级。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等专项检查,建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169个,完成报告275例。完成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任务42批次,合格率100%,完成市级医疗器械监督性抽验抽样61批次。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

    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建立监管档案,对辖区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娱乐场所等“五类”场所,共计1234家开展监督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卫生监督信誉度等级标识公示牌覆盖率达到100%。完成76批次的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共检测39户;完成8个新建公共场所卫生空气质量专项监测,共检测148个点位。同时对监测不合格点位进行跟踪采样,监督企业落实整改。

    (五)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累计检查企业925家,设备3872台(套),发出指令书522份,整改隐患316处。建立10个应急救援队伍,成立146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建立油气管道监督管理台账,梳理权属单位25家,压力管道100条;与25家压力管道权属单位签署《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整改93部老旧电梯,协调各部门共同治理104部“三无”电梯,积极推动新区政府建立应急资金池;分别开展游乐设施困人、电梯困人、压力管道泄漏的应急演练活动;责令2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电企业停业整顿,并立案查处。

    四、质量引领,构建“大质量”格局

    (一)落实质量强区战略

    制定《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开展市、区两级质量奖工作,全市2家中国质量奖提名企业全部坐落在新区。开展2016年质量月和2016年质量攻关活动,举办第五届质量·品牌·责任主题论坛。推动中新天津生态城“全国航母主题旅游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对196家企业生产的266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合格264批次,合格率为99.25%。对流通领域29类1093个批次商品开展质量监测,目前已有532个批次出具检验报告,合格率80%。完成203家单位的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完成新区72家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审查。

    (二)发挥标准化作用

    推动278家企业公开声明标准1265个,涵盖2283种产品。完成3个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申报3个第九批项目。完成15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检查评估。申报天津市第二批、第三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30个,完成12个试点项目区级验收。”

    (三)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能力

    全面梳理检验检测机构信息,创新检验检测机构管理模式,聘请行业专家开展专题培训。以建筑与市政工程检测行业为重点,联合新区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滨海新区第六届质检机构技能比武,6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3名的选手被授予滨海新区五一劳动奖章和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称号,2位女同志被授予滨海新区建功立业女职工称号。

    五、固本强基,构建“大保障”格局

    (一)强化法制建设,完善应诉应复工作

    制定案件审批、核审,应诉应复等制度12项,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性。开展案卷评查考核,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有关处室,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职尽责的各项情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和执法人员遵守行为规范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应诉应复工作,不断优化应诉工作制度。实行涉诉部门和公职律师组合代理的“1+1”应诉模式,制定了重大疑难问题公职律师研讨制度,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应诉工作模式。全年共处理行政诉讼56件,行政复议25件,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造成不利后果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

    (二)开展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水平

    积极开展教育培训,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学习十余次。采取面授讲座、视频讲座等形式全年共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和公职人员培训40次,累计参训11236人次,对街镇执法人员培训3次,参训122人。圆满完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科级及以下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被评为天津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三)提高基层基础服务保障水平

    制定基层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提升改造基层办公环境,实施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顺利完成公车改革,合理调配执法车辆,在确保车辆使用合法合规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了日常监管执法。

    (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完成市场监管专网滨海新区中心机房改造、网络系统升级、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改造和电子监察系统扩容,迁移食品药品指挥中心和特种设备监管平台等工作。

    在区政府支持下,分两批次完成执法监督平台124部执法通、30部指挥通、29套移动执法工作站、76台蓝牙打印机、30台手持视频执法记录仪、4台动中通等专用执法设备的发放工作以及执法设备使用部门、使用者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分中心”,顺利接入新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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