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精神的开局之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文件、精神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滨海新区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明确制度先行,依法行政上水平
2015年3月,滨海新区原工商、质监、食药局整合成为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为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检查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研究确定重大依法行政工作事项。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明确考核标准和工作部署,我局及时转发了区政府《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5〕 55 号),并以此为依据印发了《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有效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积极实施注册改革,促进新区市场主体发展
2015年以来,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改革举措,积极促进辖区市场主体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打造优质市场主体准入环境
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准入“先照后证”,严格执行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决定,扩大许可经营项目筹建登记范围。落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窗受理、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颁发一证”,全面落实“一证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二)无缝对接天津自贸区市场主体准入
参与自贸区注册登记政策制定,及时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对自贸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授权,修改完善《自贸区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建立自贸区市场主体数据库并划转24693户主体信息,明确自贸区市场主体准入审批权限,按时启用加盖自贸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印章的新版营业执照。
(三)推进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截至2015年10月末,新增市场主体25702户,同比增长44.56%,新增注册资金4140.67亿元,同比增长109.28%。其中,新增内资企业16331户,同比增长67.55%,新增注册资金2833.82亿元,同比增长113.17%;新增外资企业594户,同比增长86.79%,新增注册资金1292.7亿元,同比增长102.87%;新增个体工商户8664户,同比增长14.44%,新增登记资金8.48亿元,同比增长72.36%;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13户,同比减少21%,注册资金5.67亿元,同比减少19.51%。
自贸区自成立以来,区内市场主体新增10984户,新增注册资金3099.93亿元。其中内资企业9657户,资金1933.27亿元;外资企业462户,资金1165.74亿元,个体工商865户,资金0.62亿元。
截至10月末,全区共有市场主体129145户,注册资金25454.79亿元。内资企业共有75518户,注册资金18486.27亿元。外资企业5155户,注册资金6904.96亿元。个体工商户47623户,登记资金30.78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849户,注册资本32.78亿元。
三、积极落实促进政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一)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
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经区政府印发(津滨政发〔2015〕12号),修订《滨海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经区政府印发(津滨政发〔2015〕21号),制定《滨海新区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经区政府办转发(津滨政办发〔2015〕39号),为全面落实质量强区战略搭建政策支撑体系。
(二)品牌战略助推创新发展
开展“4·26”商标战略宣传月活动,制作《数说·滨海品牌》多媒体材料,宣传滨海新区商标发展成果。组织宣讲会、深入走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商标管理、保护方面的问题。2015年,各类市场主体预计申请注册商标6000件,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4000件。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4件,天津市著名商标28件。新增集体商标12件。至年底,预计新区共有注册商标3万件、驰名商标31件、著名商标328件、集体商标36件、证明商标4件。加大名牌产品培育力度,举办天津市名牌产品申报知识培训班,受理“天津市名牌产品”申报54家企业,65种产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中新生态城“全国航母主题旅游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已获国家质检总局批筹。
(三)“放心工程”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推进“放心餐馆工程”建设,深化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全区餐饮服务单位优秀378家、良好1704家、合格1580家。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全年预计规范85家。启动2015年“放心食用油”工程,开展企业等级评定。加强“放心奶”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在流通环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培育市级示范店3个。落实药品安全“6103”工程,开展放心药店、放心药厂、放心药房、放心医疗器械建设,完善量化评级指标体系。推动新版GSP/GMP认证实施,23家药品生产企业、31家药品批发企业、491家药品零售企业已通过认证。
四、净化市场环境,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突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重点,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危害市场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15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71件,结案320件,累计罚没款317.49万元。扎实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商业贿赂、商标侵权、“傍名牌”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净化类生活用品、疫区牛肉走私、公用企业限制竞争、汽车4S店百日行动、黄标车淘汰、洋货市场集中检查、直销企业监管、酒类市场整治、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等治理行动。对18个街镇打传工作进行评分考核,对23个社区(村)进行检查回访,建立大港传销重点整治领导小组,持续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开展消防产品、计量器具等执法检查,开展春季农资执法打假工作,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六一”儿童用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掺杂掺假、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以次充好、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三无”等违法行为。以落实各项日常监管工作为主要内容,做到日常监管工作与各种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季节性食品安全等专项执法行动,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假售假、假劣疫苗、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生产销售无证医疗器械、“四非”保健食品作为执法重点,切实保障“四品一械”质量安全。
六、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
2015年,我局依托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市委、市政府试点工作要求,构建了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共组织全区19个部门参加联合检查,成立7个联合检查小组,执法人员累计225人次,检查企业60户,检查范围覆盖自贸试验区、开发区、保税区、中心商务区及部分街镇,涉及商贸、物流、制造、金融等10余个行业,实际检查项目合计441项。分管市领导在调研时,对新区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新区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正在深入推进。
同时,我局还在不断强化各业务领域的监管与专项整治,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全区的428家企业生产的641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合格636批次,合格率为99.22%。对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155家企业加强证后监管,对重点产品和问题企业加大巡查频次,邀请审查员和技术专家全程参与获证企业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对危化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63家,危化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15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引导168家企业做出了诚信计量自我承诺,推动一批服务行业企业实现强制检定合格公示。完成国家标准109项、行业标准472项、地方标准6项。抽查粮油、副食品、日化用品、装修建材等各类定量包装商品600多批次。开展新区煤炭和油品重点使用单位综合治理,落实燃油品质提升和煤炭委托检验。开展“十大民生”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在用建筑材料和室内空气质量监督检查。对区投资促进中心和国泰大厦办公楼装修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质量把关和空气质量抽检。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用的建材抽检,监督抽查了95个建筑工地在用的12大类504批次建材产品,合格465批次,合格率为92.26%。成功举办第五届质检机构技术比武活动。
(二)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关
开展冬季和春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检查特种设备单位1158家,检查设备15983台/套,发出指令书409份,发现隐患962项,已整改941项。对全区51台大型游乐设施进行排查,杜绝未登记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对全区近一万六千台电梯进行逐一摸底排查,排查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共35台,通报政府并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督促长输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权属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共完成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19657人次。
(三)推动食品安全监管
参照国家和我市机构设置,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变更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应调整了食安委成员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并在管委会、街镇层面完成了食安委(办)组建工作。在食品生产环节开展糖果和巧克力、乳制品、肉制品、清真食品、食用明胶等专项整治。在食品经营环节开展血豆腐、牛羊肉、学校周边“五毛食品”、农贸市场等专项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和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开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加大药品抽验力度,共抽样检品1115批次,不合格6批次。开展银杏叶药品专项治理工作,共清查出银杏叶药品5498盒,已经全部召回。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收到报告714份,其中新增病例321份,严重病例151份,生产企业报告371份,医疗机构报告284份,药品经营企业报告58份。加强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管理,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经营和使用开展监管。开展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对5家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和3家使用单位实施抽样,对17家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严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避孕套。对18大类76个批次的医疗器械进行抽验。
(五)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监管
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与商品交易市场签订《承诺书》81份。开展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检查长期烟花爆竹经营户28户次,排查集贸市场21个。开展旅游市场监管,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查处参杂使假、销售假冒伪劣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查野生动物和鸟类及制品的非法交易。加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事后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的考查和退出机制。开展2015年度合同格式条款整治与监督监测,锁定旅游、银行、电信、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教育培训、留学中介、有线电视服务等重点行业。开展春、夏农资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查处利用网络交易平台擅自销售彩票行为。开展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和涉农商标(标志)专项保护行动。建立滨海新区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纳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3664(条),指导企业成功申领网络经营者电子链接标识2个。开展2015年网剑行动,网上检查网站、网店89个;查处在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案件2件,罚没款8万元。
(六)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
2015年,我局于8月17日、9月24日先后召开全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推动会,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和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对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的行政审批、证后监管各个环节进行排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相关企业723户,对194户经营单位其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的企业依法采取措施,其中责令限期变更经营地址20户,移交经营地办案部门处理64户,要求责令变更并通报其他区县的110户。对30户危化品经营相关许可证件已过期的企业,函告区安监部门进行处理,对2户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过期的企业函告区商务委进行处理,对60户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录入企业异常名录。完成全部78家危险化学品及包装容器生产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邀请专家12人次,共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当场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企业数7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企业15家。完成危险化学品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情况核查,其中塘沽19家(7家已停产);汉沽15家(10家已停产);大港18家(3家已停产),开发11家(1家已停产)。核查中发现企业标准备案已到期1家,已注销;执行标准未登记1家,已登记。
七、依法维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643件。其中受理投诉3761件,办结3415件,办结率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5.4万元,妥善处置群访群诉和各类非信访事项共62件。受理举报882件,办结753件,办结率85.4%;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9件,案值15.08万元,罚没款11.25万元。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644件,接受来电来访咨询1077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4万元。“消费维权服务站”及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试点企业等各类维权站点共计和解纠纷7432件,无障碍退换商品25170件,挽回经济损失41.63万元。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 委托质检机构37家,涉及受检企业648家,监测商品覆盖19个省、市861家生产企业,监测品种包括电脑显示器、电视机、内衣、贵金属、瓷砖、内墙涂料、化肥37大类,共计1065批次的商品。合格856批次,合格率80.37%;不合格209批次;抽检过程中发现假冒商品9批次。开展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旅游服务5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治理;开展童车、童装、童鞋等儿童用品专项执法检查;对央视“3·15”晚会曝光汽车4S店问题开展全面清查。
八、认真负责推进行政公开
积极推进行政公开,扩大社会监督,同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积极公开政务信息。一是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我局今年共回复局长信箱各类咨询2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5件。二是加强政务微博管理,逐渐形成“商标讲堂”、 “消费警示”、“工作动态”等固定板块,发布内容涵盖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信息,兼顾与民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生活服务信息。截至目前,共发布微博信息1080条,拥有粉丝3535个。
(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重大矛盾纠纷及隐患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排查,狠抓落实,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落实化解责任和措施,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今年截至12月上旬,我局共受理信访430件,办结率95%,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九、立足职能,积极处置“8·12”爆炸事故
为处置8•12爆炸事故,我局共出动特种设备监管人员1244人次,检验人员1184人次。累计排查锅炉、压力容器、游乐设施、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10003台(含电梯2311部),保障性检验特种设备3990台,排查单位808家,查出隐患774项。检修检验恢复使用特种设备1651台。爆炸核心区的1379部(含企业)受损电梯已修复使用1225部,涉及受损小区50个,小区修复电梯1158部,除开发区两个小区外全部修复投入使用。
累计检查集贸市场311户次,综合超市、便利店544户次,对3户涉嫌无证、无照经营户责令改正,对1户烟花爆竹销售公司擅自变更注册地行为责令改正,对1家集贸市场主办单位责令办理营业执照,市场秩序整体稳定,未发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完成临时安置点、医疗救助点、医疗机构、配送单位、区委党校的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工作,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781批次,共保障137070余人次用餐安全,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累计检查医疗机构、医药单位、药品捐赠点63户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379批次,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累计收到企业捐赠药品109批次,价值883.28余万元;医疗器械92批次,价值2979.3万元;设备6批次27台,价值309.5万元,经登记分类后分送至五中心医院、港口医院、滨海新区中心血站、塘沽疾控中心、滨海新区卫计委应急办等机构。
十、扎实基础,加强保障
为了做好以上工作,我局从人员、设备、制度等方面不断加强保障,确保了上述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一)加强队伍建设
目前,我局共有具备执法资格人员619名,其中一线执法人员528名;已经全部完成执法证申领、更换工作。我局每年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人均学法时间达到40学时。
严格执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的要求,防止行政处罚畸重畸轻,出现自由裁量权滥用。落实案件立案备案制度,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率达100%。进一步加强案件核审工作,我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率达到100%,切实做到应审尽审。
通过以上措施,我局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二)推行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制度建设
按照新区政府的安排,我局及时完成了权力清单、职责清单梳理工作,并对我局职权提出处理建议。共梳理行政职权765项783条(含市市场委委托事项7项),其中行政处罚事项629项,行政检查事项4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许可24项,其他事项41项。相关材料已报送新区政府。
(三)推进街镇执法体制改革,做好执法衔接
我局深入学习《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街镇综合执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依据通知对街镇职权涉及我局的部分进行梳理,共梳理行政处罚权11项,行政检查权16项,累计培训街镇人员300余人次,有效的帮助街镇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促进了街镇执法体制改革的落实。同时在打击传销等领域与街镇展开合作,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
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实施意见》,为落实执法监督平台工作做好了制度准备。执法监督平台共梳理行政处罚事项1866项,行政检查事项74项。截至目前录入执法信息1000条以上,履职率达到有关要求。
(五)落实执法监督工作
我局制定了《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制度,确定职权,明确责任,确保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为贯彻落实执法监督工作,我局充实执法监督人员,由法规处人员行使执法监督职权,并对行政诉讼应诉及行政复议应复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应复应诉工作的能力。
(六)创新方法,妥善应对复议、诉讼
1.不断优化应诉应复工作。
机构改革后,我局进一步落实涉诉部门和公职律师组合代理的“1+1”应诉模式。截止12月上旬,共应对行政诉讼14件,审结5件,9件未审结。共应对复议案件24件,审结18件,未审结6件。法规处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专业干部的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应诉应复工作任务。
2.对应诉案件资源进行“深加工”。
面对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转变思路,积极创新,开创新的工作方式,通过编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分析与指导》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通报》的方式总结、推广在司法审查中积累的宝贵经验。截止12月上旬,已编发39期。
我局在诉讼答辩、庭审辩论、举证质证等应诉工作中注意积累素材,围绕争议焦点,梳理执法风险,对案件资源进行“深加工”,根据司法审查的审查标准和审判思路,发布指导意见,帮助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七)学习先行,加强法制培训宣传
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结合机构整合后工作的新形势,认真落实学法要求。通过开展讲座、视频会、网上自助学习等方式组织干部开展对《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质监、食药总局规章的学习,力争尽快掌握新时期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法律知识,人均学法时间达到40学时。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要求,按时完成学习、考试任务,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外普法宣传,利用举报座谈会、街头现场宣传、制作展板、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其中面向企业管理人员、消费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组织讲座23场,参训人员949人次;开展行政指导48次;开展现场宣传24场次,受教育4226人次,发放材料:29256份;制作展板189块;制作横幅60条;使用电子屏在历次活动中滚动宣传法制知识50块次;现场受理咨询、投诉共620件;;送法进军营1次,受教育65人次;在滨海商标网新增“商标战略成果展——纪念知识产权日”信息专栏。
在《滨海时报》利用半版宣传新区商标战略实施成果。在微信、微博等微媒体转发《数说•滨海品牌》系列;累计走访企业264户,帮助企业解决商标管理、保护方面的问题23个,引导企业注册商标232件。
在今年的10-12月开展“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利用全区洋货、上海道、大港步行街、大港油田幸福广场电子屏、汉沽辖区社区等76个电子屏和20个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电子屏进行为期2个月的宣传片播放宣传活动, 在全区20个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投放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宣传折页10000份,供公众取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利用报纸夹带食品药品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折页夹入《今晚报》、《老年时报》、《渤海早报》、《滨海时报》中,通过报纸将食品药品宣传资料直接投递到辖区市民手中。每天投递160份,在2个月的活动期间共投递9600份。
法制宣传活动中,我局高质量的宣传素材获得上级肯定与表彰。我局制作的《放心餐馆宣传片》于今年四月荣获第十一届全国法治动漫动画微电影作品动画类优秀奖。宣传我局法制建设的纪实文章《大法制工作模式的引擎》被国家工商总局评选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法治故事。
十一、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面对机构整合后的新形势,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面临一些新问题。一是原工商、质监、食药局的执法程序分立,原先三局的执法人员对另外两局的执法程序互不熟悉,造成工作困扰;二是机构整合后我局人员面对大量未曾接触过的新任务,专业技能有所不足;三是对执法监督平台相关的新工作掌握不扎实,对相关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2016年,我局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的新形势和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培训,积极解决新问题。
培训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指导执法人员正确应用各类执法程序。从实战出发,增加新兴领域和行业的专业知识,增加查办特殊案件的查证技巧,不断充实内容,注重实用操作。继续作好急需解决并更新知识的培训,作好市场监管、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相关业务知识的相互学习,强化执法人员一专多能,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尽快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进一步落实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全面部署企业信息公示抽查和异常名录列入。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对承检质检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对燃油、安全、食品药品等关乎民生产品的监管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完善消费维权网络
一是按照“一条热线助维权”的原则 ,统一“12315”、“12365”、“12331”三条热线的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标准流程;二是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的培育和发展,继续推行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维权社会体系;三是对商品质量监测情况进行数据分析,查找质量问题突出的商品和重点监管区域,利用“大数据”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工作。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0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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