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关于成立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履行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区局党委决定成立区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合署办公,成员单位为各分局、各直属单位、财务处、行政审批处、质量监督管理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认证认可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研究制定全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定;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标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与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考核;推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执行领导小组决议及交办事项,指导全系统落实日常消防安全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1.各分局:负责定期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加强辖区内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认证监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定期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2.各直属单位:负责定期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定期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3.财务处:负责定期在系统内部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各部门研究制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定;指导各分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组织系统内部消防安全自查、督查工作;定期组织区局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4.行政审批处:负责依法吊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企业营业执照。
5.质量监督管理处:负责组织开展生产、销售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定期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6.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依法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
7.认证认可处:负责组织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企业工厂巡查;组织消防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依法参与因特种设备引发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2017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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