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滨海新区宣传活动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
滨海新区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分局:
按照食药监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17〕79号)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天津市宣传活动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药产〔2017〕2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滨海新区宣传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1日—11月10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健康生活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突出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量、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提高仿制药质量标准等内容,凝聚改革共识,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二)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围绕家庭自我药疗不当、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对药品说明书及药品不良反应认知模糊、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三)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
(四)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制度条文和政策举措,树立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10月11日,全国启动为期1个月的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要积极宣传知识竞赛活动,引导群众通过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和“宝葫芦娃”积极参与有奖答题。
(二)组织药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研讨会
各分局可以邀请监管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媒体,就如何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展开交流研讨,解读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分享行业创新经验,推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促进群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三)充分依托各级各类媒体
充分发挥宣传栏、广告栏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利用区局政务网站等媒体,播放药品安全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内容可登录国家局网址查询下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局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落实区局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宣传活动。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动员和引导各功能区、各街镇积极参与,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教活动。
(二)严格遵守纪律
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三)及时反馈信息
在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确保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各项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活动总结及照片通过OA报区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处。
2017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张玥;联系电话:022-65306281)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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