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1-0008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1〕43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1-10-19
发文日期: 2021-10-19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143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1年第三季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报结果,继续加强获证企业日常监管。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吴金荣;联系电话:65306322)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2021年第三季度)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第三季度共检查获证企业42家次,其中7家企业停产,发现1家企业存在缺陷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检查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17家次,停产5家,未发现问题;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证生产企业8家,停产1家,未发现问题;检查水泥产品获证生产企业1家,已停产,未发现问题;检查电线电缆获证企业2家,未发现问题;检查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生产企业13家,发现问题一项,已整改完毕;检查食品用洗涤剂产品获证生产企业1家,未发现问题。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全年计划对辖区全部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原则上应按照企业取证时间的同一月份开展每年的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结合市市场监管委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均完成了第三季度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结果分析

被检查企业能够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取证时的生产条件,严格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生产,工艺文件、检验记录、进出货记录、操作规程等资料齐全。在已完成检查的42家次企业中,仅发现1家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企业部分计量器具缺少检定证书,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企业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毕。

三、监督检查日常监管重点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获证企业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提高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现重点领域重点把控,坚决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健全危险化学品企业台账,做到动态管理并长期坚持;加大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获证企业原辅材料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级原辅料生产、超范围添加、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附件:1.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2021年第三季度)

        2.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2021年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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