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1〕16号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深入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2021年1月-9月,滨海新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简称“场车”)事故连发,共发生场车事故3起,致1死2伤。近日,新区再次发生场车事故1起,造成一人重伤。为汲取事故深刻教训,遏制“场车”事故连发态势,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场车专项整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各“场车”使用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自查工作,一查场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查场车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查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情况;四查场车驻车制动、照明、安全带等安全装置情况,并作出记录;五查场车应急救援预案及其演练开展情况;六查场车定期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检修和档案建设情况。
二、继续开展场车使用安全警示教育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场车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场车使用单位全覆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升防范意识,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对使用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及检验不合格“场车”、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及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进行处置。各市场监管所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与属地街(镇)沟通协调,全面加强属地场车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四、加强信息工作报送
区市场监管将场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2021年特种设备督查重要事项,加强对各单位监督检查。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场车”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来抓,及时完成自查自纠、警示教育等工作,并将场车专项工作小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区局特设备监察室。
2021年10月21日
(联系人:杨海潮;联系电话:65305459)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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