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1〕278号
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健福民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65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告注销(取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资质有关规定的通告》(津药监规〔2019〕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健福民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65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编号停止使用。
各有关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经营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附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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