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成品油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319-9915-2021-0016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1〕58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1-12-09
发文日期: 2021-12-14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158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成品油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对成品油及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对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88家经销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291批次,其中车用柴油112批次、车用乙醇汽油166批次、车用汽油3批次、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8批次、变性燃料乙醇2批次,本次抽查成品油及相关产品全部合格。依据GB 18351-2017《车用乙醇汽油》标准要求对车用乙醇汽油的研究法辛烷值、铅含量、馏程、硫含量、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乙醇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要求对车用柴油的硫含量、酸度、水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多环芳烃含量、运动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22030-2017《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标准要求对调和组分油的研究法辛烷值、铅含量、馏程、硫含量、水溶性酸或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锰含量、铁含量、密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18350-2013《变性燃料乙醇》标准要求对变形燃料乙醇的外观、硫、乙醇、甲醇、pHe、水分、酸度、铜、无机氯、溶剂洗胶质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本次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开展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全力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2021年成品油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1年12月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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