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索引号: 319-9915-2022-0002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1-19
发文日期: 2022-01-19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

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市场监管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承担本区专利保护和专利管理职能,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交易等应用活动,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印制和使用,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负责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本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登记、许可。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落实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的实施,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落实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八)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0个职能处室;下辖3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24314.5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015.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4314.59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015.4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1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的教育收费拨款  0  万元、其他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130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24314.59 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2015.4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7230.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保费、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01万元,主要用于公用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5.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项目支出2810 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费、执法服装费及各类抽检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2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64.89万元,包括办公费135万元、印刷费10 万元、手续费1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45万元、取暖费100万元、物业管理费40万元、差旅费60万元、因公出国()费用10万元、维修()35万元、租赁费30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劳务费228.8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工会经费148.52万元、福利费196.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7.3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4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0.35万元。主要项目是:执法服装及标志项目227万元,2022年安全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178.5 万元,物业服务费项目287.6万元,2022年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1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9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5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33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事业单位检验用车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5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1  个,涉及预算金额  281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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