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2022〕1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三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期间便民服务三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疫情防控期间
便民服务三十条措施
第一类 开辟政务绿色通道
(一)防控物资企业特事特办
1.支持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产和辅料企业扩大产能,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特事特办”“马上就办”;
(二)行政许可“网上办、不见面”
2.一般企业登记与食品及特殊食品(仅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
3.调整行政许可材料流转方式。采取邮寄的方式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和发放证照;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新考证的申请实行网上提交,审核通过后直接分配考试机构,待疫情平稳后统一组织考试;
5.为避免因疫情影响造成证书过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申请实行网上提交,审核通过的待疫情平稳将原证件和纸质材料送到后统一制证发证;
(三)证书期满延续取消提前申请限制
6.对于需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的检验检测机构,暂时取消应当在其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的限制;
(四)相关核查线上远程办理
7.调整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评审方式,暂停现场评审。对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内的检验检测机构,予以延期评审。对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以外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远程评审等方式办理,确保相关工作有序进行,同时要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8.对于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守诺核查可以通过远程方式实施;
9.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申请,免于现场提交材料,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五)紧急事项预约办理
10. 企业登记与食品及特殊食品(仅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特种设备许可、工业产品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均提供电话咨询。对于紧急类且确需现场办理的事项,申请人可通过咨询电话预约办理时间,持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至线下大厅办理;
第二类 服务知识产权创新
(六)提供24小时知识产权解答服务
11.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暂停窗口现场受理业务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申报、纸件邮寄模式。提供24小时不间断实时线上答疑服务,针对保护中心业务相关问题即时解答;
(七)加强精准服务全力服务抗疫
12.加快疫情防控单位向保护中心提交的备案申请审核,符合规定的备案申请优先审核并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当天允许备案单位提交专利预审申请;
13.对与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预防及治疗相关的专利开通优先及加快的预审通道,压缩相关专利的审查周期;
14.为疫情防控单位在专利挖掘、撰写咨询、流程服务、数据查新等方面提供由专人对接的精准服务;保护中心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提供专利预审业务和流程方面的培训,全方位助力疫情防控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顺利开展;
15.对于疫情防控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上的其他需求,保护中心可统筹调配中心资源,协助创新主体做好相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营工作,为创新主体相关研发成果快速服务疫情做好知识产权保障工作;
(八)启动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
16.启动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联系机制,联系辖区驰名商标企业、老字号企业、重点产业联盟以及保护中心备案企业,指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第三类 保障食品药械安全
(九)强化“实名制”购药
17. 暂停网上销售四大类药品,暂停自动售药机销售四大类药品。印发“四大类”药品品种目录,明确实名登记品种;明确登记流程,依托津心办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培训并推广实名登记系统,所有药店销售“四大类”药品无特殊情况必须全部使用实名登记系统,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规范性;
18. 保障核酸检测机构和采样点使用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十)明确食品追溯保障安全
19.进口冷链食品销售环节追溯:销售区加贴“天津追溯”二维码,扫码可查追溯信息;进口非冷链葡萄酒和乳制品在指定的大型超市追溯:销售区加贴“天津追溯”二维码,扫码可查追溯信息;
第四类 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十一)推动开展全域价格监管
20.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价格公告、提醒告诫等多种形式,明确价格违法红线,依法从快从准从严从重查办案件。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21.积极解答企业政策咨询,引导企业价格自律,主动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类 优化认证计量质监服务
(十二)加快做好CCC认证免办
22.开辟CCC认证免办绿色通道,对有关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所需产品,采取即申即批的方式,加快发放免办证明;
23.整体缩短各类企业申报CCC认证免办证明的办理时间,采取简化申报流程等方式,提高审核速度,将原有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4小时,协助企业快速通关;
(十三)推行标准计量支撑服务
24.协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标准查询工作和商品条码申请的办理工作;
25.鼓励、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为有制定复工复产标准需求的社会团体、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26.计量器具因疫情外力导致暂无法对其实施检定校准的,待政府正式发布疫情结束之日后实施;
(十四)协调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27.协调质检机构:为民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企业协调联系相关质检机构,为企业产品提供质量检验;
第六类 维护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十五)优化检验技术服务
28.做好封控区、管控区外的特种设备、民生计量、食品保障检验检测服务,实行随时报检、随时受理、安排检验;
29.加强隔离点电梯运行保障,加强检验,确保安全;
30.开通绿色通道,特种设备检验实行网上报检、网上受理,开通短信点对点服务。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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