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执监〔2022〕1号
关于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报告》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室:
《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报告》已编制完成,现予印发。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政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现将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市场主体准入情况
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落实“企业注销一窗通”。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相关工作落实和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和“一制三化”改革要求,极大地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证明材料的堵点问题,提升了企业办事的便利度,促进了滨海新区市场主体发展。
1.市场主体新增情况
2021年,新区(含自贸区)新增市场主体65272户,同比增长16.95%。新增内资企业26050户,同比增长12.64%。注册资本5800.32亿元,同比减少11.45%,其中新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649户,注册资金437.44亿元;新增民营企业25401户,注册资金5362.88亿元。新增外资企业543户,同比增长25.69%。注册资本268.82亿美元,同比减少7.10%。新增个体工商户38679户,同比增长19.93%。
2.实有市场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区(含自贸区)实有市场主体312496户,同比增长11.05%,占全市市场主体的20.62%。实有内资企业165957户,同比增长7.72%,注册资本56934.83亿元,同比增长10.15%,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0898户,注册资金16389.28亿元;民营企业155059户,注册资金40545.55亿元。实有外资企业6956户,同比减少5.86%,注册资本2308.09亿美元,同比增长7.34%。实有个体工商户139583户,同比增长16.39%。
3.行业准入行政许可情况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9623个,食品生产许可证113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事项485个,药品生产许可事项57个;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539个,医疗器械备案事项716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事项100件;麻醉、精神类药品标准品购买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其他49次;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1006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1050件。核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22956个,特种设备注册登记15195台/套(不含气瓶)。
4.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件、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登记,全部登记信息和行政许可信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特种设备登记信息在特种设备监察网上公示,食品药品许可信息在“信用中国”公示系统、市市场监管委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新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2021年1-12月累计产生并公示食品许可数据10020条,药械数据524条;完成2016-2019年产生的食品许可数据2005条、药械数据132条数据的补录。
(二)行政处罚情况
2021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2767件,办结案件12786件,同比分别增长138.84%、109.88%,罚没款合计803.24万元,同比下降55.53%。移送司法机关29件,同比增加81.25%。罚没款金额10万元以上案件12件,同比下降52%。
结案的12786件按照案件来源情况分类:投诉举报1586件,占案件总数的12.4%;监督检查11033件,占案件总数的86.29%;抽查检验150件,占案件总数的1.17%;其他机关移交案件12件,占案件总数的0.09%;其他来源5件,占案件总数的0.04%。
结案的12786件按照案件类型分类:公司登记类案件10273件,占案件总数的80.92%;食品类案件1773件,占案件总数的13.97%;广告类案件172件,占案件总数的1.35%;药品类案件155件,占案件总数的1.22%;知识产权类案件71件,占案件总数的0.56%;价格类案件70件,占案件总数的0.55%;特种设备类案件50件,占案件总数的0.39%;医疗器械案件43件,占案件总数的0.34%;产品质量类案件35件,占案件总数的0.28%;不正当竞争类案件19件,占案件总数的0.15%;认证认可类案15件,占案件总数的0.12%;计量类案件9件,占案件总数的0.07%;化妆品类案件9件,占案件总数的0.07%;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1件,占案件总数的0.01%;其他类案件91件,占案件总数的0.72%。
(三)行政强制情况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63件,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97%。按照案件涉及监管类别分食品类案件29件、化妆品类案件2件、商标类案件18件、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特种设备类案件1件、产品质量类案件8件、其他类案件3件。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4.71%、0%、12.5%、100%、-75%、14.28%、50%。(2020年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67件,按照案件涉及监管类别分食品类案件34件、药品类案件1件、医疗器械类案件1件、化妆品类案件2件、商标类案件16件、产品质量类案件7件、特种设备类案件4件、其他类案件2件。)
(四)行政检查情况
1.开展“双随机”检查情况
一是建机制印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抽查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召集人及成员单位,加大部门联合双随机推动力度。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供了细致的指引。连续两年加入“一企一证”获证企业检查这一新区特色联合事项,同时还依托“区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等部分联合执法机制新增了4个联合抽查领域,最终联合领域达到53个,参与范围覆盖22家单位。
二是搭平台创专刊,为部门联合抽查提供信息化支撑。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积极扩宽应用场景,新增联合“双随机”检查模块,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了便利的信息化支撑。发布8期“双随机、一公开”交流专刊,为成员单位提供互相借鉴学习、共同提升的平台。
三是高标准严实施,推进公平公正监管。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督促指导各监管部门最大程度开展内部联合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截至目前,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完成情况如下:区级部门计划完成率100%,共联合检查市场主体934户。
四是抓建章立制,确保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内部联合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形成了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最新清单中共有联合事项15项,囊括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所有条线的检查内容,平均每个联合事项包含3个业务条线内容,极大地提升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2.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高标准编制《天津市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十四五”规划》,修订《滨海新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创新发布“食安滨海”指数。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实战应急演练。统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食品经营环节信用分级监管,有力推进食品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加强畜禽产品长效监管,金元宝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电子追溯管理系统建设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管控,严格落实“三专”“五不准”要求。深入推进追溯平台录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及时录入进口冷链食品的货物信息、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督促第三方冷库准确录入出入库货物相关信息。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在追溯平台上注册户数732家,在营商户总户数291家,录入追溯平台商品批次数55769批。全年累计监督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经营主体11461户次,其中食品销售者3131户次,餐饮服务经营者8330户次。
三是推动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督促餐饮单位按要求落实厨余垃圾定点清运主体责任,加强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监管工作。共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7153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4306人次,指导宣传餐饮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4961户次,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要求存放餐厨垃圾4660户次,指导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4331户次,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与具有餐厨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签订清运合同3041户次。
四是结合监管实际,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检查,提升食品安全质量。印发工作方案,压实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乳制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新区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共开展专项监督检查7项,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00家次,未发现重大违法行为。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检查。通过印发工作方案,召开推动会议,定期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持续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查处力度,净化新区特殊食品消费环境。共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检查3项,立案查处257起,罚没款3.7万元。
3.认证认可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强化对CCC认证产品的监管。对203家CCC获证企业制定巡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巡查,产品包括汽车整车及零部件、防爆电气、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儿童用品等,年底巡查率达到100%。
二是部署开展2021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获证组织24个,涉及全国12家认证机构颁发的26张证书,范围覆盖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商品售后服务评价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
三是开展有机产品认证专项检查。检查获证生产企业3家,涉及有机奶粉、米面等3类获证产品,对新区22家商超、有机专营店、茶叶店等有机产品销售企业的35种食品农产品进行了检查。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评审工作。组织认证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对5家机动车检验机构、124家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评审进行监督,其中立案1起,罚款1.5万元。
五是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了检验检测机构60家,检查报告700余份,有16家机构不同程度存在未上传或上传编号不全现象。
4.标准计量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开展团体标准随机抽查工作,对天津市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和天津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的5项团体标准进行了检查,经检查目前5项团体标准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二是开展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抽取了企业自我公开声明执行的标准65项,经后期整改,目前65项企业标准均符合有关规定。
三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计量监管工作,以加油站、加气站、集贸市场等为重点,组织检查了219家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未发现计量器具超期未检等情况。
四是开展民生领域计量专项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均按要求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未发现违法行为。
五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集贸市场开展计量检查,对31家集贸市场的1160台电子计价秤开展检查。加强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计量标准专项监督检查,抽取新区范围内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单位15家,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计量标准42项,发现1家建标单位的4项计量标准存在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六是开展2021年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图书零售单位52家,检查率为46.02%,检查产品总数705件,平均受检量为14件,未发现不合规产品。
5.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大力巩固防疫成果,严防疫情抬头隐患。开展“四大类”药品实名制登记和两码联查工作,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指南》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场所防疫医疗器械查验指南》,累计实名登记1077307人次,发热14209人次,排查到健康码异常购药人员21名,已通报市不良反应中心和所属社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疫苗专项检查,累计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424家次,发现部分新设立接种点的接种台小冰箱温度不达标,已当场整改完成;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累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66家次,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2002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03家次,检查核酸检测机构42家次;开展新冠病毒肺炎检测试剂专项检查工作,动态更新滨海新区具有新冠病毒检测诊疗范围的单位清单,并对照清单实现全覆盖检查。
二是优化药械营商环境,创新监管良性互动。在全市率先出台专门针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药品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零售企业信用体系;深入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开展,全区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经营企业已达13家,其中1家医疗机构实现了有码尽扫。
三是不断提升监管实效,突出专项履职尽责。制定《2021年“滨城药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各类药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累计检查药店4114家次,检查医疗机构455家次,查处“两品一械”违法违规案件207件,罚没款金额合计39.36万元;开展检验用体外诊断试剂及手术室用防护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检查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2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2份,立案查处3件,罚款3万元;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网络销售)和使用单位风险排查及处置工作,累计排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48家,使用单位71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13家,对市药监局移送的医疗器械网络监测线索10件,已办结回复6件,同时督促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改正;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检查医疗美容机构25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7件;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累计检查母婴用品专卖店76家次,检查商场32家次,检查其他儿童化妆品经营者13家次;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查和药械安全监管督查工作,累计现场教育整改82家次,责令整改9家次,约谈教育16家次,关停药店57家次;配合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监管领域联合检查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9人次,检查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70家次,医疗机构107家次。
四是定期摸排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强化监管。开展2021年药品监督抽检工作,周密研究部署2021年滨海新区药品抽检方案,确定专人统计汇总抽样产品信息,掌握抽检总体进展,精准高效完成185批次市抽任务和108批次区抽任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开展2021年国家、区级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累计组织完成医疗器械国抽任务4批次,目前产品正在检测中;为进一步加强防疫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按照市药监局和新区政府工作部署,对辖区流通使用环节中的5种防疫医疗器械的本市、外埠及进口产品共计45批次进行抽检,目前产品正在检测中;开展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累计完成染发、祛斑美白、彩妆、防晒等11大类共计52批次的化妆品抽样及送检工作,目前产品正在检测中。
6.价格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开展推动“蔬菜”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工作,共张贴价格诚信倡议书205份,签订价格自律承诺书198份。
二是加强春节期间交通领域收费监管。重点关注热点旅游景点附近停车场收费和高速公路救援收费问题,对13家机动车停车场及救援拖运公司进行检查,未发现价格违法问题。
三是开展茶叶价格监测。共检查茶叶经营者90家,检查中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做好2021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对复合肥、尿素、磷酸二胺等6类农资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全区春耕化肥价格稳定,未发生投诉情况。
五是加强殡葬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发放殡葬服务机构价格提醒告诫函60余份,巡查检查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39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六是开展高价月饼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辖区内10家大型商场超市的月饼售价进行检查。未发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是加强国庆期间蟹卡监管,组织安排检查人员对辖区内螃蟹专卖店、商场超市、高档酒店等市场主体进行巡查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12家次,未发现相关违法行为。
八是开展影院票价巡查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8余人次,检查电影院9家,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此外,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先后开展“双减”专项检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治、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等53项专项检查工作。其中已完成45项,其他8项专项正在推进中。共办理价格案件立案60件,结案54件,罚没款共计21.065万元。累计发现价格违法违规不予立案问题519个。受理、解答企业各类政策咨询139件。
7.市场合同和网络交易监管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住房租赁市场合同监督检查的通知》,对依法做好合同行政监管工作、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安排部署。共计检查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202户,未发现合同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推动新型消费模式健康发展。部署开展2021“网剑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行为。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51家次,特殊食品生产企业3家次,特殊食品经营主体112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人次。共检查网站、网店229家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7条,责令整改网站6个,立案34件,结案24件,罚没款8.43万元。
三是落实开展野生动物“清风行动”。以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为目标,对辖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单位开展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82户次、网络交易平台28个次、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184户次、餐饮服务单位1452户次、药店225户次,未发现野生动物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配合区教体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共计检查企业34家,提取当事人使用的格式合同文本24份。对14家存在违法格式条款的校外培训机构采取约谈、辅导、责令整改等行政指导和执法手段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规范,经后期跟踪检查14家校外培训机构违法格式条款全部完成整改;对区教体局移交的214家校外培训机构格式合同进行集中评审依法处置。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快速部署行动,共计审查合同214份,针对发现的违法格式条款约谈企业37次,发出行政建议书33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督促64家存在问题条款的教育培训机构全部完成整改。
五是扎实推进“双减”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组织开展2021年暑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制定印发《关于转发〈滨海新区“双减”工作专班2021年暑假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完成对辖区内538家校外培训机构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发现问题校外培训机构66家,针对广告宣传、合同格式条款违法、收费退费等问题责令整改41家,立案12件,结案2件,共计罚款60万元,期间向辖区教育培训机构宣传发放合同示范文本434份,发放《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提醒告诫函》120余份。开展《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广和督促使用工作。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建立并落实日报、周报制度,及时编发《工作通报》,先后5次深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督查检查。累计排查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183家次,除因关门、停业、注销等原因未能发放以外,累计发放合同示范文本1840份,指导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合理规范使用示范文本。
8.广告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结合辖区实际印发《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部署,迅速行动,上下联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生活所需密切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教育培训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12件,罚没款金额合计86.83万元。
二是全域打击校外培训广告,维护广告宣传正确方向。全面开展“双减”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不断持续用力、抓好落实、巩固成果、露头就打,确保校外培训广告问题不反弹。共清理店堂广告2023个,拆除户外广告561个,监测网站、公众号276条,签订《强化广告管控承诺书》657份,指导融媒体中心发挥正面宣传导向,送达提示函1份,查处违法案件14起,罚没款72.25万元。
三是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2021年滨海新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2次,结合市、区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对涉及联合整治广告重点工作进行梳理,按照职责分工,聚焦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问题,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是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契机,以互联网监管为重点,以联合执法为主体,与区委网信办、区文旅局等单位共同对滨海新区直播、互联网、融媒体等三个领域,开展为期三天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了部门间工作衔接,充分利用各自的职能和手段,加大联合检查、联合督查、联合告诫、联合公告、联合办案力度,形成了有效的综合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滨海新区市场秩序。
9.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检查情况
一是细化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2021年度重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分类,采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回访等监督检查形式进行监管。
二是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工作,共审批发证企业32家次,其中告知承诺审批企业22家次,包括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次、危化品包装物和容器生产企业5家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审批10家次。因后置现场审核不合格撤销证书6家次,主动注销企业9家。
三是加强专项整治,提升产品监管效能。2021年,新区共组织开展26项专项检查,涉及安全类、环保类、防疫类、重要消费品和农资类产品。开展危化品及危包获证企业排查整治,对辖区内全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企业开展全面摸排,掌握企业动态信息变化,及时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共出动执法人次98人次,检查危化品生产企业60家次,危包企业25家次,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和消防产品等重点工业产品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同时向经营者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共出动执法人次156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企业116家次,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68人次,监督检查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10家次,销售企业56家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等,重点督促商户禁止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开展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禁限规定的告知承诺工作,督促其落实产品禁限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和“地条钢”查处工作,共对3家水泥、1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钢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对四家钢材市场内的10户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其中1户经营者销售的热轧光圆钢筋涉嫌存在质量不合格问题立案处理。经过检查,未发现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行为,新区没有建筑用热轧钢筋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未发现生产“地条钢”的违法行为;开展防疫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坚持整治与服务两手抓,在强化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同时,深入企业进行帮扶指导,为企业释疑解惑,共出动执法人次62人次,现场帮扶企业8家次,监督检查生产企业15家次,销售企业36家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要消费品和农资类产品专项整治,对化肥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的原材料管理、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运行、成品出厂检验管理和产品标识标注等情况,对化肥销售企业重点检查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等情况,共出动执法员64人次,检查化肥生产企业10家次,销售企业30家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流通领域的中小学校周边商铺、文具店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非法销售“三无”、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是否存在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却未经认证擅自销售的儿童生活和学习用品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共检查生产企业10家次,销售企业51家次,监督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已现场整改,一般问题已限期整改完毕,未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产品抽查,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开展安全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纸及纸制品、家具、交通工具及配件、消防产品、电子电工、危险化学品、眼镜及定配眼镜、电线电缆、校服及棉絮制品、生活纸制品、儿童玩具与学生用品、食品包装及塑料购物袋、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及食品包装产品、混凝土、劳防用品、建筑材料等12种涉及民计民生、人身安全等重点工业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1021批次,已发通报608批次,合格597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98.19%;开展环保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成品油、车用尿素、涂料、胶粘剂、润滑油、食品包装类产品等6种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涉及14家生产企业、385家销售企业,共抽查1248批次,合格1246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84%;开展防疫物资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对辖区内4家生产企业、43家销售单位生产经营的防疫物资类产品进行了抽查,抽查90批次,合格67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74.44%。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各项工作争创一流。新区2020年度市级质量工作考核获得A级等次,连续3年位列第一。新区8家企业入选2021中国品牌价值榜,连续3年全市品牌得分排名第一。新区质量基础支撑能力指数全市排名第一。天津港、滨海新区检验检测中心获批天津市首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试点。新区企业申报2021年质量攻关项目445项、获奖187项,位列全市第一。新区5家企业包揽第四届天津质量奖。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41项。修订《滨海新区质量奖管理办法》,启动第七届滨海新区质量奖评选工作。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充装单位专项检查。聘请专家对全区75家(8家停产或停业)充装站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联合区应急局,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式天然气充装非法违法行为,对辖区19家“两气”充装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突击夜查。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对A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种设备开展了地毯式排查,检查企业72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5项,梳理建立新区涉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台账,为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后续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三是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对“场车”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全区1366家“场车”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发放事故警示案例。
四是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整治。压实企业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的主体责任,完成了对新区范围内11家长输管道产权单位的监督检查,涉及长输管道17条,除1条长输管道暂时停止使用外,其余16条管道均在检验有效期之内。
五是开展“防风险、遏事故、保平安、迎建党100周年”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推进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安全、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工作。以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天津港区、大型商超和城市综合体为重点,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综合整治,全力确保新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六是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隐患整治攻坚行动。督促新区69家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充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强化执法力度,做好新区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数据梳理工作,按照使用单位填报的自查表,与总局移动式压力容器智慧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登记信息进行逐一核对。
七是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邀请电梯维保专家、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向监管、维保及使用单位人员开展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开展自查,全面摸排鼓式制动器基本情况,共排查出鼓式制动器6650部,其中需要拆解3712部、需更换非导磁松闸顶杆1053部,免拆解1885部。
八是持续做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摸清辖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底数和设备实际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及时进行数据信息的修正。采取多种方式将《安全联锁装置隐患典型案例》发放至辖区全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做到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检查突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月度和年度自行检查情况、问题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九是开展新区重点供热单位特种设备综合检查。全面摸排供热锅炉(集中供热、热电联产、单位自用)基本情况,修正完善数据信息,建立《供热锅炉台账》,确保供热锅炉底数清、状态明。共摸排供热锅炉174台,涉及使用单位58家。
十是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专项检查。对辖区内五家考试机构和两家委托考试机构的考试过程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考试机构准入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考培分离”情况、考试录像留存及考试质量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招揽考生情形。
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396人次,检查企业4094家次,抽查设备1.14万台(套),发出指令书189份,发现并整改安全问题2561项,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93项。全年共移交执法部门案件线索59起,结案50起,罚没款共计366.85万元。
11.加强联动,完善无证无照治理机制情况
一是优化市场秩序,推动建立无需办理证照场所。为更有针对性地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区无证无照办将11个场所确定为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第三批点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第三批点位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联席会议办公室发挥统筹作用,配合街镇对相关点位加强管理,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对豁免登记市场开展两轮执法检查,共发现20个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完成。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高度重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充分发挥无证无照综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主力军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无证无照治理工作,同时对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街镇开展无证无照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并及时进行通报,有效提升了各单位查处无证无照违法行为的力度和意识。全区共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214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专项检查86次,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89件,罚没金额10.805万元,共开展宣传活动64次,引导办证办照400余例,发放宣传材料18000余份,共受理537份投诉举报,均按时办结。
三是规范完善制度,进一步厘清监管事权。为进一步加强豁免登记场所综合治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区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滨海新区豁免登记场所管理规范》,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豁免登记场所的设置程序,厘清了监管职责。
12.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一是部署开展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以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商场(店)、超市、专卖店、市场为重点,以与居民生活紧密相关的食品、家用电器、日用品、防疫物资等热点商品为重点,以互联网重点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为重点,强化监管,加大巡查力度,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消费安全。行动期间,办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5件,罚没款合计5.67万元。
二是部署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了打击恶意商标申请注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
三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使用行为监管。加强对旅游景点、繁华街道广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严格执行《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使用问题行为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184人次,检查市场主体786户次,查处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案件6件,罚没款合计1.04万元。
四是在商标代理行业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依据商标代理机构的业务实际、诚信经营、获得荣誉、信用风险分类等情形,将商标代理机构评为A、B、C、D四级,其中A级商标代理机构0户,B级商标代理机构85户,C级商标代理机构6户,D级商标代理机构O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商标代理机构实施分级监管,合理降低B级及以上商标代理机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C级及以下商标代理机构作为必检单位。共抽查商标代理机构18户,检查结果全部回填并公示。
五是开展打击“山寨”酒水饮料、商标侵权食品专项行动。对名牌白酒等食品的销售行为开展全方位检查,特别是对烟酒专卖店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查店面、查仓库、查票据、查记录,追踪溯源,严查农村市场制售“山寨”酒水饮料、假冒侵权食品行为。办结销售“山寨”酒水饮料等侵权食品知识产权案件14件,罚没款合计31.06万元。
六是部署开展中秋国庆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商场(店)、超市、专卖店、市场为重点场所,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和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办结知识产权侵权案件11件,罚没款合计8.97万元。
出动执法人员13218人次,检查市场主体7084户次,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件,立案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62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罚没款共计65.51万元,知识产权案件数同比增长63.4%。
七是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国家试点加速建设。发布《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与《2021年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积极推动20类135个项目申报、评审、立项,项目支持资金7233万元,组织行业专家对重点项目开展4次集中培训指导。加快推动6个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项目建设。目前,15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30个企业创新类专利导航项目已顺利完成结项工作。聚焦“1+3+4”战略产业布局,实施专利强企工程,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17项,开展发明专利“清零”,12家单位预获中国专利奖。推进品牌战略发展工程,新增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100家。创新高校院所转化模式,完成50家中小企业成功转化专利技术。建成新区第一批230名知识产权专家库。2021年新区知识产权发展指数达到183.05,同比增长18.63%,较2016年增长83.05%。
八是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取得突破。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6000万元,提升创新企业融资规模。组织50余家企业参加2021年滨海新区银企对接会,有效增进知识产权与金融尝试性融合。完成《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和《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起草。有序推进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人及托管银行公开遴选。合作机构遴选工作。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公开遴选2家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证券化牵头机构,督促指导11家中介机构加快债券发行申请进度,完成证券化储价交易文书和法律文本初稿,储价基础资产现金流拆分复核与交易文件定稿。建成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支持高新区建立知识产权融资“一站式”服务基地,引进3家优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
九是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全面提升。积极建设知识产权全新阵地,努力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成立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生物医药服务分中心、天保智谷工作站,并获2021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十大创新案例。在5个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全覆盖设立商标咨询服务窗口,开展2次商标服务专题培训。高效开展预审及商标工作,研究出台《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预审服务管理规范》《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代理机构预审服务管理规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预审服务IPC分类号扩充批复,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两大产业领域内IPC分类号小类增加至80个。稳步推进维权工作,2021年受理并立案诉前委派案件350件、诉中委托案件10件,全部调解成功。
(五)投诉举报情况
共受理分拨各类投诉举报类工单65974件(其中区网格中心工单1963件、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信访件1609件),同比增长44.88%。办结63937件,办结率96.9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2.32万元,咨询类工单2970件(其中区网格中心工单2751件),进一步提升了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数据分析等各环节工作质量,提升了投诉举报工作效能。
(六)行政确认情况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共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399户,同比增加13.68%;办理1户变更登记,同比减少66.67%,办理注销登记286户,同比增加13.49%。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实施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更新公布权责清单。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对负面清单未列明项目一律准许企业依法平等进入。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各类文件、信息、公告1000篇次;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建议和提案答复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创新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商会审制度》《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制度》3项制度,对投诉举报处置、重大疑难问题会商、抽查纠错等行为进行明确规定,得到市市场监管委高度肯定。
四是广泛开展全景式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抓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宪法、民法典和市场监管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多维度、多方式、多内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开展对外普法培训40余次,培训人员2000余人次,开展宣传活动6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32000余份,播放宣传标语300余条次。同时,坚持在日常检查中向商户宣讲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治宣传效果,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是严格开展文明规范执法。持续加强执法队伍与能力建设,及时组织执法证公共法律基础和专业法律考试,现有持证人员510人,已通过考核暂未发证人员15人。从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六是全面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工作职责制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双减”工作方案》,切实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严格营利性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登记,办理综合类培训机构剥离学科类培训营业执照变更23户;开展广告宣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合同文本等方面专项检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526家,发放合同示范文本434份;严厉查处发布违法广告、利用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共立案16件,结案3件,罚没款62万元,其中对师中师培训公司罚款60万元,成为全市典型案件。
七是强化依法应复应诉。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严格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及时组织应复应诉124件,有效构建“铁案”办理闭环机制。严格落实负责人出庭制度,出庭率达100%。同时负责人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做到“既出庭、又出声”。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坚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内容。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学促学,党委理论中心组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等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共计6次。抓好基层法治学习分类施训,通过支部学习、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的形式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宪法等各类法治专题培训,各部门累计专题学习90余次,受众累计3600余人次。
二是开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干部执法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深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旁听庭审等制度,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干部的自觉行动和必备素质。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视频、面授等多种形式共组织76次干部教育培训,包含食品、广告、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法律法规,参加培训干部达1000余人次,干部学习累计学时达370学时。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提高干部法治意识。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宣传,制定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分层次开展专题学习,营造宣传氛围。依托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刊发宪法规定、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活动期间共组织播放宣传标语24条,开展宣传活动12场,发放宣传资料1247份,组织专题学习33次,组织宪法宣誓2次。通过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3件;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活动计划,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订购发放民法典,同时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大力宣传民法典。共组织播放宣传标语80条,开展宣传活动26场,发放宣传资料1587份,组织专题学习37次,通过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4件。
四是聘请法律顾问,推动公职律师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完成本年度法律顾问综合评估和重新聘任工作及公职律师注册与年检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疑难案件办理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着力培养具备扎实法律理论基础、精通法律实务、熟悉专项业务的复合型人才,推动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2021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新增公职律师5人,公职律师人数达到14人。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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