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执监〔2022〕2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法律顾问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室:
根据市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20〕5号)、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调整法律顾问组成人员的通知(津市场监管法〔2021〕21号)》和区市场监管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津滨市场监管执监〔2021〕14号),结合区市场监管局实际,经局党委2022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区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席法律顾问
杨万玺
二、专职法律顾问
刘洁 李行 吴秋霞 李欢
三、外聘法律顾问
张学君(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锦山(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云鹏(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其中,外聘法律顾问聘期为3年,聘任期限自2022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8日。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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