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铭达天恒(天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索引号: 319-9915-2022-00061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成文日期: 2022-02-09
发文日期: 2022-02-09
有效性: 有效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铭达天恒(天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229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津市监滨东罚催〔20221

铭达天恒(天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1年7月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津市监滨罚〔2021〕9921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缴纳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曹利、曹进波联系电话:25600478

联系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东疆商务中心A26层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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