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瑞文佳程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瑞文佳程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主张以上权利,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4日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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