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10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价格〔2022〕6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服务
成文日期: 2022-03-04
发文日期: 2022-03-09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价格〔20226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价格监管工作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疫情防控价格监管工作

(一)强化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疫情期间价格监管。重点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各类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情况,密切关注民生商品价格波动,及时了解价格异常上涨原因。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及时采集报送价格数据。综合运用巡查检查、提醒告诫等措施,加大对批发市场、菜市场、大型商超、社区菜市场等经营者的巡查检查频次,对于个别经营者借疫谋财,涉嫌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强化价格舆情处置。关注涉及粮油肉蛋菜等民生商品的价格舆情,提高政治敏感性,强化应对能力。收到价格舆情信息后,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查清情况,迅速立案查处违法行为,确保及时平息舆情事态,避免舆情发酵升级。

二、规范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价格秩序

(三)做好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突出重大节假日,规范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加强与旅游相关的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密切关注高端白酒、高档月饼等时令性节庆商品礼品市场价格,适时采取行政约谈、提醒告诫等方式引导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四)继续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粮食购销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损害种粮农民利益和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管。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加大大宗商品和重要工业原材料市场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监管

(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职业教育学校收费,以及依法设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营利性机构开展检查,切实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七)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密切关注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会同卫健部门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加强对低价药、常用药、医疗检查检测及核酸检测收费市场价格收费监管。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做好其他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

(八)加强殡葬领域价格监管。结合新区实际,做好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的提醒告诫工作。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九)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聚焦突出问题,及时对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

(十)关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安排,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

(十一)关注金融机构收费行为。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金融机构融资环节和支付环节收费问题,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政策等行为。

(十二)关注水电气暖收费行为。持续清理规范城镇水电气暖行业收费,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保持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高压态势。加大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查处力度,切实将降低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十四)开展交通物流收费检查。加强对口岸环节明码标价不规范、违法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的整治,重点查处船公司、船代、货代、堆场、报关等港口服务环节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十五)着力规范平台价格收费行为。鼓励平台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好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线上电商平台的政策宣传和明码标价工作。提醒告诫酒店客房线上销售平台,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合理利润,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提升价格监管水平

(十六)深化横纵协同联动。积极推进部门间协同监管,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在信息交换、协同监管等方面建立常态联系,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着力提高价格执法能力;通过电话解答、接待来访、现场指导、会议培训等形式及时解答政策法规咨询,着力提高价监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立足于价格监管工作基本职能,推动普法工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宣讲解读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倡导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