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2〕7号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执法支队:
现将《2022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7日
(联系人:吴英君;联系方式:65306016)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2年,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立足问题导向,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着力解决涉及城市运行安全和事关社会民生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事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一、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工作主线,统筹谋划全局
1.坚持以党建为统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会“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紧密结合新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年度工作规划,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以稳定的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服务新区社会经济发展。
3.加大安全保障力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着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根据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的特点,加强应急值守,有针对性地部署专项监督检查、应急保障,确保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新区特种设备平稳运行。
二、强化风险防控,突出隐患治理,筑牢安全底线
4.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总体工作安排,持续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强数据汇总分析,查找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继续开展供热锅炉专项整治、电梯制动器隐患排查治理、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治理,及时总结快开门压力容器、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继续保持长输管道检验覆盖率,确保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5.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抓好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充装单位;持续深入开展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整治工作,加强与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机制,摸清燃气压力管道底数,建立台账,确保达到新建燃气压力管道监督检验率100%,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年度检查率100%,2022年6月30日前,力争达到在用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率100%;深化其他燃气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供气供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6.开展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性,深入分析、研判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情况,组织力量开展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现场清查行动,压紧压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按照“分类处置、对账销号”的原则及时清理存量,实现超期未检特种设备的动态清零。
7.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持续开展电梯领域管理改革,推动按需维保、“保险+服务”、检验检测改革工作,创新电梯管理模式和机制。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天津市2022年电梯维保质量抽查工作,全面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管理。落实区委、区政府“滨海新区2022年20项民心工程”要求,深入开展滨海新区老旧小区电梯排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等方式,梳理老旧小区电梯管理现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举措,加强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管理,着力提升老旧小区电梯本质安全水平。
8.开展“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巩固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铁拳”行动暨翻新“黑气瓶”违法违规案件查办成果,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为重点,加强证后监管,依法查处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充装单位;加大力度排查清理未消除使用功能的报废气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充装、检验“黑气瓶”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9.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集中整治。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涉危特种设备台账,稳步推进安全治理工作。
10.持续推动场(厂)车专项整治工作。构建场(厂)车立体监管模式,明确场(厂)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点、路线图,从园区企业、使用单位、出租单位、考核机构等主体切入,通过重点约谈、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工作提示等方式,打造一批场(厂)车使用单位标杆企业,“安全月”期间,组织现场观摩学习,进一步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整体提升场(厂)车领域安全水平。
三、健全保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提升工作质量
11.发挥责任约谈和挂牌督办机制作用。充分运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约谈机制,对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监察部门负责人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力的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相关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正确认识问题、提升管理水平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对重大违法案件,特别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及时挂牌督办并跟踪办理情况,必要时开展现场督导。
12.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联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许可、执法办案环节的互联互动。强化与开发区管委会、街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文旅、住建等部门工作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13.发挥信息化管理模式优势。进一步发挥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模式优势,改进完善监察部门、检验机构信息化交流沟通、资源共享制度,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保障。
14.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各级监察、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和“四铁”、“六必”的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按要求公示案件处罚信息,加强约谈、督办、通报、曝光、移送等手段的运用,切实形成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处罚震慑力,推动企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15.落实检验检测责任。坚持法定检验机构公益属性,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督促其持续满足核准条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项目、要求开展法定检验工作,不断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
四、夯实基础力量,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监管效能
16.加大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力度。本着“缺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大力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队伍专业知识、现场检查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17.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做好《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滨海新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宣贯工作,以电梯、叉车、燃气相关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持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积极做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事故调查能力和水平。
18.探索智慧监管模式。探索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智慧监管,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科技的应用,推进电梯、燃气压力管道等领域的智慧监管试点,构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和设备全生命周期档案。
19.服务保障民生。结合季节特点和民生热点,加强供热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做好民生领域相关咨询服务和投诉举报的核查处置。优化检验检测服务保障,组织推动电子版《定期检验报告》的试点发放。
20.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化队伍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续弘扬“四特”精神,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打造对党忠诚、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队伍。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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