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23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2〕21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2-06-10
发文日期: 2022-06-15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2〕2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纸桶、塑料编织袋、食品包装、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组织对滨海新区范围内(原塘沽、汉沽、大港区域)19家生产企业、1家销售企业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产品52批次,其中50批次产品合格、2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6.15%。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重点对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堆码试验、提梁(环)强度、感官要求、铅(Pb)、砷(As)、甲醛、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外观、堆码性能、抗跌落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纸桶产品重点对外观检验、堆码性能、抗跌落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塑料编织袋产品重点对拉伸负荷、复膜袋剥离力、耐热性能、跌落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食品包装产品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重点对厚度偏差、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的拉伸负荷(横向)、直角撕裂负荷(纵向);纸桶产品的外观(桶体)、抗跌落性能。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开展后处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21年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纸桶、塑料编织袋、食品包装、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1年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纸桶、塑料编织袋、食品包装、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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