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2〕20号
关于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滨海新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化暑期汛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部署和《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就有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滨海新区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促进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特别是中小游乐园经营管理者落实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和完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扭住“人员”的源头,做好“三个强化”。即:强化大型游乐实施使用、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的关键作用,强化安全管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作用,强化持证操作人员依规作业、应急处置的履职作用。促进企业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牵住“主体”的牛鼻子,狠抓安全制度执行力。强化日常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形成长效执行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落实“日、周、月、年”检制度;强化应急演练的实战属性,确保“有急能应、有急可应”。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两层皮现象。
3.强化风险研判和管控。推动各运营、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特点、使用状况、设备承载量、累计运行时间、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等建立和完善各类风险研判和管控体系,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
(二)全面核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
结合现场检查,重新核对和动态调整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对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更名以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应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变更设备使用信息;清理已拆除、报废的设备信息;停用或报废的,应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填报《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做到对大型游乐设施底数清、状况明。
(三)重点整治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在用大型游乐设施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未配置持证作业人员、持证作业人员配备不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设备运营期间安全管理人员脱岗、使用伪造证件、真使用假报停、超过整机设计使用期限非法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建立和完善与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联查机制,实现全社会共治。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要高度重视大型游乐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周密组织和指导辖区内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认真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排查和使用管理自查自纠;
(二)强化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完善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登记信息,做好后续信息的动态更新,实现安全监管与检验检测数据共享。
(三)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对照存在安全隐患的“四种类型”严格责任追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真查、真管、真罚,不断增加其违法成本,让法律真正“带电”、“长牙”,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大型游乐设施安全。
(四)充分运用好部门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机制,积极联合属地旅游、应急等部门做好重点时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倒逼大型游乐设施使用、运营单位实现安全生产由被动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律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附件:大型游乐设施使用管理情况统计表
2022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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