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送达公告
高云:
为调查了解你涉嫌无照经营药品一案一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现将《询问通知书》(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22〕10 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日期:2022年8月2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津市监滨杭州道询〔2022〕10 号
高云:
为调查了解 高云涉嫌无照经营药品一案 ,请你收到本通知书五日内到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路2419号 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药品许可证复印件
3.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于刚 、冯序芹
联系电话:022-66300871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章)
2022 年8月1日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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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