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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0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标计〔2022〕15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文日期: 2022-08-26
发文日期: 2022-08-30
有效性: 有效

无障碍语音播报

津滨市场监管标计〔202215

转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告》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

近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关于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告》(津市场监管计〔2022〕20号,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2022年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使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实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台账维护、网上约检、预约受理、检定结果登记一网通办现将该《通告》转发给各单位,请认真组织学习,深化计量服务,抓好贯彻落实。

新区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企业,要持续通过强检系统办理强检业务。取得专项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要在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公共服务门户(网址为http://psp.e-cqs.cn),尽快完成机构(类型为对内)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2个用户的注册,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依托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开展检定工作。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计量技术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通告》内容的宣传,在更短的时间和更大的范围内提高社会的知晓度,为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指导和服务。

附件:1.关于全面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的通告(津市场监管计〔2022〕20号)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网上预约指南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刘亚豪;联系电话:6530547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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