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319-9915-2022-0031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质量组办〔2022〕7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8-31
发文日期: 2022-09-02
有效性: 有效

津滨质量组办〔2022〕7

关于印发《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史铁红;联系电话:65305467;传  真:65306324;电子邮箱:bhscjzjs@tj.gov.cn)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方案

按照《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津质量组办〔2022〕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团委等单位在9月份全国“质量月”期间,联合开展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引导全民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不断提升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区建设,为推动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主题

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倡导质量第一意识

1.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标准化发展纲要等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质量变革创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大力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传播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筑牢“质量第一”意识,营造人人追求质量、崇尚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举办第十一届“滨海新区质量品牌责任主题论坛”。继续打造质量领域的品牌论坛,举办第十一届“滨海新区质量品牌责任主题论坛”,依托论坛举办滨海新区2022年质量攻关优秀成果表彰活动,组织优秀企业分享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引导、激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品牌发展意识,提升新区企业管理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质量协会)

3.举办第七届滨海新区质量奖评选、颁奖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优秀企业分享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宣传优秀质量文化,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在广大企业中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责任单位:滨海新区质量奖评审委秘书处)

4.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在广场、公园、厂区、社区、集市等场所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推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行政指导等形式鼓励线下实体店做出承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理念,共建消费信任。做好《标准化发展纲要》、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第1号修改单的解读宣传,开展计量宣传咨询、免费检定计量器具等计量惠民服务,提升社会法制计量意识。开展《价格法》宣传及政策提醒告诫工作,根据价格监督工作实际,围绕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组织落实《价格法》宣传及政策提醒告诫工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活动,普及有机产品知识。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和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积极普及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倡导安全文明乘梯,厚植安全文化,提高电梯安全水平。发放知识产权保护明白纸、宣传品等,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现场解答居民朋友关于商标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集中开展监督抽检、专项整治、追溯平台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宣传培训等活动。在天科院、科技局、国家海上油气应急中心等相关单位开展树牢质量意识,争创滨城品牌质量科普进院所、进机关、进企业等质量科普活动。推荐优秀参赛队伍参加第三届“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天津市青工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七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提升青年技能素质,发现、培养、选树优秀青年职业技能人才,推荐优秀人才参加全国大赛,服务青年成长成才。(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团委等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5.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实施质量提升计划。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技术研发,提升质量创新能力,加强分类监管、技术帮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动,有效激发企业提升质量的内生动力,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开展儿童玩具及学生用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等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通报及后处理工作,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组织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认证提升行动,有效激发企业提升质量的内生动力,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开展质量开放、现场观摩活动、碳排放和无损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学习先进检验检测机构管理经验,提高行业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8.强化安全和质量管理,狠抓施工质量。对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疏港联络线工程、黄港生态区水系治理系列工程,以及新区养管公司负责的新区范围内道路、桥梁、地道和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的养管维护。在做好防汛和按国家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狠抓施工质量、强化现场安全和质量管理,保证分部施工的全面合格,为后续的工序创造良好的条件。(责任单位:区国资委)

9.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农业系统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结合日常巡查检查,深入到田间地头,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通过集中开展监督抽检、专项整治、追溯平台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宣传培训等活动,力争覆盖全区农产品重点生产基地和区域。(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0.开展区管公路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检查。组织区综合执法支队对滨海新区内区管公路在建工程进行安全质量检查。(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1.开展民营医院医疗质量检查活动。依托质控组开展民营医院医疗质量检查活动。提高医疗质量政策知晓率,推进医疗质量改进目标落地实施,提升质控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三)夯实质量技术帮扶,增强质量服务效能

12.组织开展2022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评比活动。围绕改进生产工艺、优化服务流程、创新研发技术等重点方面,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文化活动,推动开展质量攻关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帮扶,开展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工作,组织企业代表发表质量攻关优秀成果,加强优秀质量工作者之间的交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并积极推荐新区优秀质量攻关成果参加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评比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组织开展企业质量帮扶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扣质量提升各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4.强化节日期间重点产品监管。加大中秋、国庆两节质量安全保障力度,对旅游市场、农渔产品、节日商品、节令食品、定量包装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领域、场所、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各领域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强化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维护市场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单位)

15.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要求,对商用、家用燃气具及其相关配件生产、销售企业开展“回头看”检查。聚焦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软管及调压阀等重点产品,对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厨具市场、装饰装修市场、集贸市场、五金土产店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坚决不允许安全隐患死灰复燃。严打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以“铁拳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常态化专项打击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集中整治行动。开展“网红餐厅”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销量大”的“网红餐厅”为重点检查对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贯彻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原则和“四个最严”要求,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全面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开展食用植物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活动,查找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食用植物油质量提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严格落实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深挖细找、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隐患整改,维护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

(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推进社会质量共治

16.广泛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弘扬优秀质量文化。推动群团组织在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质量提升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宣传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提升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培育“滨海新区质量奖”,宣传普及质量管理的先进理论、模式和方法,引导企业发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质量诚信自律,规范行业发展,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本单位、本部门“质量月”活动,结合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出质量惠民、质量便民的实招硬招,让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让“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动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创新形式,全员参与

坚持重心下移,贴合实际,充分利用“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发挥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围绕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质量问题,加强全社会质量共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采取灵活、新颖、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质量月”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

(三)重视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媒体资源,加大对“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单位、学校、社区、街道、公共交通部门等电子显示屏设备,宣传播放“质量月”活动口号,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信息宣传,推动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新区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质量文化氛围,让“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并请做好活动数量、参加活动人次、宣传时长、宣传报道数量等数据统计和相关影像资料积累。

请各单位做好活动情况统计和相关影像资料积累,于2022年10月11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典型案例、特色活动图片(精选1至2张JPG格式,像素1024×768以上照片,每张照片配50字说明)及视频资料等(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1.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22年“质量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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