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市场监管知促〔2022〕9号
关于新增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风险分担模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紧跟国家金融政策指导方向,加快审批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调动合作银行的积极性,用活用好风险补偿资金,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增加一种风险分担模式。
新增模式如下:
企业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物,出质给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向企业发放融资贷款,发生违约后,单笔融资业务本金损失部分的40%由风险补偿资金承担,60%由合作银行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知促〔2022〕2号)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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