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关于公布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单位名单的通知(2022年第11批)
索引号: 319-9915-2022-00472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津滨市场监管标计〔2022〕24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2-25
发文日期: 2022-12-27
有效性: 有效

津滨市场监管标计〔202224

关于公布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单位名单的通知(2022年第11批)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市场监管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证照分离”改革任务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计〔2021〕1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单位名单(2022年第11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1.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单位名单(2022年第11批)

2.自我承诺书及检定能力声明


2022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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