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注销问题的通报 |
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1〕125号
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注销问题的通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2021年5月31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中“许可证已过期提示”列表显示,我区共有51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一月未注销(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现将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注销问题通报如下:
其中塘沽街市场监管所12家、大港街市场监管所11家、高新区市场监管局9家、海滨街市场监管所9家、杭州道街市场监管所5家、汉沽街街市场监管所3家、中塘镇市场监管所2家。
请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提醒网格监管干部及时关注辖区经营者许可证有效期限,提醒经营者及时办理许可证延续、注销手续,坚决杜绝持过期证经营情况的发生。食品经营许可延续及依法注销有关要求,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津市场监管食经便函〔2021〕5号)及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经营者过期许可证注销工作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政务〔2021〕99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参考附件2、附件3)。
附件:1.已过期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
2.关于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未注销及“空壳所”未清理问题的通报
3.关于及时做好食品经营者过期许可证注销工作的紧急通知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李晓;联系电话:66897687)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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