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梯 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1 16:51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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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17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梯

    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滨海新区特检中心,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设函〔2021564号)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为防止和减少电梯此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严格开展自查摸排工作

    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期完成鼓式制动器排查治理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见附件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文件),于2021年6月25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汇总后,认真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详见附件1:国家市场总局文件),报送区局。

    二、深入开展集中整改工作

    各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集中整改工作;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委要求,认真做好整改档案管理,并纳入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安全技术档案长期保存备查;要按时报送排查数据,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积极发挥技术机构把关作用

    滨海新区特检中心要积极组织专家力量,开展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修订、完善和固化工作;要在实施检验检测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检验作业指导书内容,认真查验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要认真梳理汇总相关数据,并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详见附件1:国家市场总局文件),按季度报送区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检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对辖区内使用和维保单位政策宣传力度,推动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持续开展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积极采用清单管理、逐台销号方式盯紧隐患整改,确保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滨海新区特检中心自2021年7月起,于每季度初5日内将《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报送区局,并按季度报送。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2.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2021年5月11

    (联系人:杨海潮;联系电话:6530545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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