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价格〔2021〕4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市场监管委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市场价格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疫情常态化价格监管。重点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各类防疫物资的市场价格情况,发现明显变动及时了解原因。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工作要求,对防疫物资、“粮油肉蛋菜”、农资产品实施周监测,春节、国庆等重要时段对“粮油肉蛋菜”实施日监测。巩固疫情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成果,强化提醒告诫和现场监督,妥善处理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加强民生领域和重点时段价格监管。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公示监管,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强医药领域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短缺药品投诉举报线索,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等收费投诉举报跟踪查处工作。重点关注媒体舆论事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管,规范明码标价,倡导价格诚信,服务节假日消费。
(三)强化互联网领域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对社区团购、外卖、网购平台等线上电商平台的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工作。密切关注相关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网络平台促销活动期间多发的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涉企收费治理
(四)重点加强涉企收费监管。按照总局部署的交叉检查事项,做好下半年总局对天津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商业银行等领域开展交叉检查的准备。结合交叉检查情况,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领域、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商业银行等重点领域,举一反三做好专项检查,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保持涉企收费监管工作全年力度不减,保障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五)持续优化港口营商环境。加强对口岸环节明码标价不规范、违法违规乱收费等问题的整治,继续规范熏蒸、消毒等检疫处理环节收费行为。对货代、船代、报关代理、堆场、仓储、熏蒸、消毒等环节收费企业持续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自立收费项目、高于政府定价收费等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创新工作方式,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六)结合“转供电费码”推广工作,开展转供电常态化监管。结合国家转供电政策及天津市在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与国网电力公司完善“转供电费码”报送机制。及时转发“红码”黄码”转供电主体名单,对未按要求执行优惠政策的转供电主体作出提醒,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转供电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七)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于发现的价格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兼顾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寓服务指导于监管执法中,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内涵、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品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策宣传培训、组织召开座谈会和政策提醒告诫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方式方法,向药品流通、大型商超、酒店餐饮、快递业等行业宣讲价格法律法规,解读价格政策,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
四、提升工作合力,促进社会共治
(八)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着力提高价格执法能力;通过电话解答、接待来访、现场指导、会议培训等形式及时解答政策法规咨询,着力提高价监执法队伍业务能力。
(九)加强宣传引导。立足于价格监管工作基本职能,推动普法工作。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拓展新思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普法宣传的常态化、多样性,促进社会共治。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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