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0〕13号
发布日期: 2020-09-30 16:05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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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市场监管特监〔202013

    关于印发《2020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0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

    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企业内部(厂区内、厂区间)埋地工业管道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内部埋地工业管道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动态化、现代化管理,保障城市本质安全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通过普查,准确细致的掌握滨海新区企业内部(厂区内、厂区间)埋地工业管道现状,进一步补充、完善滨海新区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地下管线科学化、数字化、动态化管理,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提高滨海新区城市建设水平健全城市安全保障体系。

    二、普查内容

    滨海新区范围内企业内部(厂区内、厂区间)埋地工业管道。

    普查管线信息包括管线权属、位置、埋深、材质、输送介质、压力、管道井等基本信息;对管线及场站设施的功能及服务范围等进行调查。

    各管线权属单位要按照《天津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技术规程》(DB/T29-152-2010)(从下简称“《技术规程》”),对各自区域及所属的管线及场站设施进行自查,对于有竣工验收数据的要进行核实,按照《技术规程》整理成统一格式并报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监察室。无现状数据资料的,要进行物探等实地勘测工作。开展管线普查工作经费由各管线权属单位自行解决

    三、普查工作步骤

    (一)2020年9月底之前,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开展辖区内埋地工业管道企业现场调研,与管道企业核实数据,摸清底数,建立《埋地工业管道台账》。

    (二)2020年10月至11月底之前,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管线普查工作。

    (三)2020年12月底之前,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汇交主干管线,重要站位数据(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将数据汇交至各开发区,各特监监察组将数据汇交至特种设备监察室)

    (四)2021年4月底之前,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汇交其余管线数据,完成补测修改数据。

    (五)2021年9月底之前,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本次普查情况报告与滨海新区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更新

    四、任务分工

    地下管线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主管单位负责制、权属单位负责制。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各自区域所有滨海新区企业内部(厂区内、厂区间)埋地工业管道的普查工作,配合各开发区建立本区域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

    各特监监察组负责组织开展各自区域所有滨海新区企业内部(厂区内、厂区间)埋地工业管道的普查工作,组织各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管线普查并按照《技术规程》整理成统一格式报特种设备监察室。特种设备监察室收集汇总后,统一向区地下管线办公室汇交。

    五、工作要求

    (一)此次普查涉及的企业内部(厂区内、厂区间)埋地工业管道权属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开展普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既有管线相关基础资料,对各自管线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每月5日、20日向区局特种设备监察室报送普查工作进度情况,务必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

    (三)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各开发区做好管线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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