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津汉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的通告 |
津滨市场监管认证〔2020〕9号
关于对天津市津汉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整改的通告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天津市津汉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
从即日起,被责令整改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整改期限为3个月,逾期未改正的撤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特此通告
附件:责令整改机构信息
2020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80
联系方式:022-653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