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和《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重点产品目录》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19〕7号
关于印发《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和《2019年滨海新区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重点产品目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直属机构,各相关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加强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民计民生、日用消费、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督,结合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实际,经研究,新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以下简称监督检验计划,详见附件1)及《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重点产品目录》(以下简称重点产品目录,详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按照新区市场监管局要求提前做好监督检验工作安排,加强配合,确保滨海新区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直属机构要按照监督检验计划和区域实际情况,参照重点产品目录,制定本区域每季度监督检验计划,并按时(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通过OA报送至区局质量监督管理处。
三、各相关质检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督检验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好现场抽样和产品检验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对被抽检企业检验报告的送达及异议处理,同时将检验报告、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名单、检验结果分析报告送达至新区市场监管局及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直属机构。
四、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直属机构对监督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应严格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开展后处理工作,按时向区局报送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3月、6月、9月、12月的30日前报送)。
五、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机构要继续加强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将新开办企业和新增产品及时纳入到监督检验范围。
六、总局组织的国抽计划和地方联动监督抽查计划与监督检验计划中的产品发生重叠时,将不再进行重复监督检验。
附件:1.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
2.2019年滨海新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重点产品目录
2019年2月22日
(联系人:彭鲁滨;联系电话:65305465)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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