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4 19:52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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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市场监管特〔201821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特种设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

    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部署要求,区局制定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26日

    (联系人:李思露;联系电话:65306017)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特种设备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一、排查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排查检查重点

    学校、幼儿园和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园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供热锅炉和易燃易爆、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二)自查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每名从业人员;与特种设备安全相关的场所场地、工艺工序、设备设施是否明确排查责任人并开展自查。

    2.特种设备事故苗头和隐患整治情况。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对自查和被监管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是否落实整改。

    3.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作记录,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是否按建立齐全的特种设备台帐,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周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有效的检验报告(或检定证书);是否按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查进行记录。

    4.查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或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纳入本单位整体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演练并有演练记录。

    5.查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清单的建立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相关要求,对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隐患清单的建立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方法步骤

    排查检查和监督检查具体方法步骤,严格按照《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仓储和物流企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8〕15号)、《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18〕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津滨市场监管特〔2018〕2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相关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监监察组要按照《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津市场监管安生20187号)有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对全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包括使用单位自查出的隐患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隐患“清零”。要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形成特种设备安全高压态势。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区局已明确的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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