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2018年度滨海新区鼓励创新和发展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2018〕63号
关于认定2018年度滨海新区鼓励创新和发展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滨海新区范围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各类标准化活动,依据《滨海新区鼓励创新和发展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滨政发〔201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2018年度滨海新区鼓励创新和发展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予以认定。
经申报机构自主申报,专业机构评审及公开公示等程序,最终认定滨海新区共有24个申报机构的标准制修订项目、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项目、国际标准化会议项目三类共40个项目(见附件)符合《管理办法》资助条件。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管理办法》的规定,主动服务,为新区各类机构标准化创新发展做好指导和帮扶工作;保障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加强财政资金对标准化建设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标准化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水平。
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加强对资助资金的管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将资助资金妥善运用到各项标准化工作中,使资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同时,要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主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标准化工作建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以高标准引领新区高质量发展,为新区整体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附件:2018年度滨海新区鼓励创新和发展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表
2018年12月25日
(联系人:王朝阳;电话:65305470 )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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