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2019年滨海新区“三张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22 11:05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津滨市场监管办〔20199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2019年滨海新区“三张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室: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2019年滨海新区“三张清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4月19日

    (联系人:修晓文;联系电话:65305111)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2019年滨海新区“三张清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2019年滨海新区“三张清单”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结合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贯彻落实2019年滨海新区“三张清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区局党委书记、局长窦文生同志担任组长,各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局机关各室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日常推动、督察督办、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2019年滨海新区重点工作(涉及我局事项)

    1.抓好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改革,分类推进重点二三级公司混改,完成134家法人企业混改任务。由政务服务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由区国资委牵头)

    2.制定东疆融资租赁创新十条,推动融资租赁2.0政策落地,加快建设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巩固提升租赁产业聚集效应。由政务服务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由东疆保税港区牵头)

    3.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由知识产权保护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4.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严格落实72家重点企业减排措施,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同比下降。由竞争执法室牵头,政务服务室、市场和网监室、质量监管室、特种设备监察室、认证监管室配合落实。(此项工作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

    5.全面加强民办教育机构规范管理。由政务服务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由区教体局牵头)

    (二)2019年滨海新区重点项目(涉及我局事项)

    6.加快建设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由知识产权保护室牵头,党建室、财务审计室、办公室配合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三)2019年滨海新区20项民心工程(涉及我局事项)

    7.开展老年助餐试点,对特殊困难老人给予助餐补贴。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牵头)

    8.持续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建设30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推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部队营区垃圾分类试点覆盖率达到70%。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负责落实。(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委牵头)

    9.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10.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11.强化婴幼儿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监管。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四)滨海新区承担的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我局事项)

    12.区发改委负责梳理汇总新区拟承接的市级权限事项。区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通知》(津政发[2019]6号)要求抓好落实工作。由政务服务室、竞争执法室、广告监管室、质量监管室、标准计量室、特种设备监察室、知识产权保护室负责落实,党建室、办公室牵头推动。(此项工作由区发改委、区委改革办联合牵头)

    (五)滨海新区承担的天津市2019年20项民心工程(涉及我局事项)

    13.建设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18家。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14.建设2家市级、20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15.按照市市场监管委统一部署开展建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工作。由食品生产监管室落实。(此项工作由我局牵头)

    三、进度安排

    (一)理清职责,明确分工(4月中旬前)

    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研究“三张清单”的具体任务和分工。由我局牵头的,各牵头部门要及时与新区其它责任单位联系,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边界和具体分工;我局为责任单位的,各牵头部门要主动联系新区牵头单位,加强与其它责任单位的沟通。

    (二)制定方案,细化措施(4月下旬前)

    由我局牵头的,各牵头部门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会签等方式,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我局为责任单位的,要全力配合牵头单位,落实各项任务分工。

    各牵头部门还要围绕我局承担的工作,进一步细化我局的职责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督促、指导、推动工作。

    (三)扎实推进,有效落实(4月下旬-10月上旬)

    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汇报制度,及时督促、提醒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日常工作指导、重点督查和信息收集,确保工作进度。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落实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发改审批〔2019〕180号)要求,市级权力事项下放工作要在2019年5月27日前落实

    (四)客观评估,总结提高(10月中旬-12月上旬)

    要总结先进典型,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不足,对落实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形成专项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党员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将“三张清单”与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新区之为助推天津之进,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做好安排部署。

    (二)实行清单管理

    要建立工作台账,对照确定的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注重协调配合,拿出过硬办法,卡死时间进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逐条逐项、不折不扣抓好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

    加强考核督查,将“三张清单”列入区局党委重点督察督办工作事项,与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紧密联系,在改进督查方式,减轻基层负担的前提下,狠抓责任落实,对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履职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坚决追究责任,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情况报送

    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整体进度安排,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4月底前要反馈沟通联系以及制定方案、举措的情况;每季度报送工作推动落实小结;单项工作完成后要报送单项总结,12月上旬报送专项工作总结。

    附件:1.2019年滨海新区重点工作分解表(涉及我局事项)

    2.2019年滨海新区重点项目分解表(涉及我局事项)

    3.2019年滨海新区20项民心工程分解表(涉及我局事项)

    4.滨海新区承担的2019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涉及我局事项)(附表1-4)

    5.滨海新区承担的天津市2019年20项民心工程分解表(涉及我局事项)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