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京津冀地区电子产品维修服务 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11 14:09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津滨市场监管市网〔20195

    关于做好《京津冀地区电子产品维修服务

    合同》示范文本宣传推行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发的《京津冀地区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津市场监管市〔2019〕10号)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文本推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合同文本适用于超出三包期外的电子产品维修服务活动,自2019年9月1日起推行使用。

    二、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做好该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工作,注意收集推行使用中的问题并向区局反馈或提出建议。

    三、“北京市场监管”( scjgj.beijing.gov.cn)、“首都之窗”( www.beijing.gov.cn)、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scjg.tj.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scjg.hbbei.gov.cn)网站提供示范文本电子版下载服务。

    附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京津冀地区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津市场监管市〔2019〕10号)

                               2019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