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滨质量组〔2020〕2号 |
津滨质量组〔2020〕2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落实。
2020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2020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滨党发〔2018〕24号)总体要求,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教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和投促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局、区政务服务办、区工商联、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等部门在9月份全国“质量月”期间,联合开展滨海新区2020年“质量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全力以赴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
三、活动内容
(一)提高工作站位,加强质量工作领导,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落实中发24号文件,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党中央、市委对质量提升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滨海新区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落实2020年工作任务,全力在环境、工程、服务、产品等各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质量提升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做好质量工作评价迎审工作。根据天津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各区政府质量工作评价的通知》,组织各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天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及时将评价结果情况,形成专报报送区政府,并反馈各相关单位。(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开展2020年质量奖工作。进一步加大质量奖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开展第六届滨海新区质量奖表彰工作,扩大质量奖工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围绕第四届天津质量奖申报工作,积极做好优秀企业培育、推荐工作,着力在广大企业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理念。深入重点培育企业一线开展指导帮扶活动,提高申报企业认识和申报工作质量。(责任单位:滨海新区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及秘书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助力疫情防控,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4.开展节日市场大检查。加大中秋、国庆两节质量安全保障力度,对旅游市场、农渔产品、节日商品、节令食品、定量包装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领域、场所、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强化各领域节日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农产品监督检测活动,加大检测力度,年抽检样品不低于600批次。强化日用消费品、重点工业品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维护市场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等有关单位)
5.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围绕民生问题在民办教育领域进行《价格法》宣传及政策提醒告诫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收费秩序,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政策制定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支持力度,适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调研,配合开展反垄断案件调查,维护辖区公平竞争秩序。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平行进口汽车监督抽查,对流通领域和口岸进口汽车整车开展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加大滨海新区广告市场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按照《滨海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
6.强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成果,强化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各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督导检查,确保我区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开学工作平稳有序。依托医疗质量控制组,开展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诊疗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加强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服务工作和医养结合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
7.开展利民惠民专项行动。开展“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开展免费检定水银血压计活动,解答群众计量方面的咨询,做好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开展集中服务日活动,集中宣传青年文明号文明创建成效和创建集体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示范作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围绕质量主题宣讲法律法规,讲解维权知识,积极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
(三)深入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及群众性质量文化活动,为新区营造良好质量文化氛围。
8.广泛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要在广场、公园、厂区、社区、集市等群众、员工集中场所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抗疫情、稳增长、提质量、增效益方面的典型事迹,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精神。承办天津市2020年“质量月”暨第四届天津市政府质量奖启动仪式,推荐新区企业参加2020年第九届天津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发布会,发挥质量标杆企业引领作用。开展在建水务工程2020年“质量月”宣传活动,做好工程质量管理提升宣传工作。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辖区内建材检验机构观摩学习,提升质量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举办滨海新区2020年精品旅游线路媒体通气会,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全方位展示滨海新区旅游的独特魅力。(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商联等有关单位)
9.举办第九届“滨海新区质量•品牌•责任主题论坛”。继续打造质量领域的品牌论坛,举办第九届“滨海新区质量·品牌·责任主题论坛”,依托论坛举办滨海新区2020年质量攻关优秀成果表彰活动,组织获奖企业进行质量攻关优秀成果发表,引导、激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品牌发展意识,提升新区企业管理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开展滨海新区诚信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按照《滨海新区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攻坚行动实施细则》要求,“质量月”期间,在各领域开展有特色诚信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推动诚信观念深入人心。大力推广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运用,做深做实联合奖惩机制。开展放心药店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带动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加强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弘扬诚信经营理念,优化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和投促局)
11.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进家庭”“进村落”“进校园”活动,联合相关单位,通过讲解防非知识、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品,在社区、村落、学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加强对老年人防范宣传,保护好养老钱,提高防范意识,提升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12.组织开展金融领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月”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滨海新区金融机构广泛开展“ 学制度、防风险、优服务”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制度学习,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进一步优化投诉渠道和投诉管理,及时高效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与咨询,提升客户满意度。开展“拓宽查询渠道、践行征信为民”宣传活动,组织滨海新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通过机构网点、网站、手机APP等渠道宣传滨海新区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代理点,网银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就近及时办理信用报告查询。组织滨海新区金融机构线上开展宣传活动,向民众普及存款保险知识。(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
13.组织参与各类技能大赛。为助推滨海新区人才高地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举办2020年“金锤杯”滨海职业技能大赛,吸引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组织动员新区各领域青年参加2020年“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让更多的青年能参与、有收获,形成职业青年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崇尚技能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技能,培养工匠精神,提升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团区委、区妇联)
14.开展质量创新攻关活动。组织开展2020年滨海新区质量攻关活动,围绕提升产品质量,减少产品缺陷,增加生产效率,以“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助力高质量复工复产,促进本市经济健康运行”为主题,推动开展QC及质量攻关活动,邀请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开展现场评审工作,并积极推荐新区优秀质量攻关成果参加天津市质量攻关项目评比活动。(责任单位: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15.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鼓励支持滨海新区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滨海新区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转变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推动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制修订活动,提高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落实滨海新区鼓励创新和发展标准化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完成专家评审,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影响,加强巡视检查,加强监督管理,深挖制售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的线索来源,及时予以打击整治,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知识产权浓厚氛围,优化新区知识产权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和权利人合法权益,营造新区广大人民放心消费市场和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五)帮扶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7.组织开展企业质量帮扶活动。紧扣质量提升各项工作,以提升发展质量效益为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双万双服”“政策+技术”等帮扶活动,通过宣传、培训先进管理方法、科学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企业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加强政策宣贯指导提供技术方面支撑,推进计量精准施“测”服务,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18.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全区政务服务系统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对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和各项惠企政策进行宣介。通过去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和堵点,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和落实帮扶举措。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各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提供智能化、便利化、标准化的政务服务,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推进质量强区建设。(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做好活动策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活动计划,突出活动重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把“质量月”活动打造成为推动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线下媒体资源,加大对“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利用单位、学校、社区、街道、公共交通部门等电子显示屏设备,宣传投放“质量月”活动口号,加强对“质量月”活动的信息宣传,推动全社会梳理“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在新区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质量文化氛围,让“质量月”活动深入人心。
(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质量月”活动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打通产业循环,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的质量活动,着力解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产方面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质量问题,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做到惠民生、促发展,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质量月”活动成效。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情况表(附件2,纸件及电子版)、活动照片及视频等资料(电子版)报送至滨海新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1.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2.2020年滨海新区质量月活动总结情况表
3.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海报之一
4.202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海报之二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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