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0〕35号
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相关室:
为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质监〔2020〕27号)要求,巩固2019年以来新区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取得的初步成效,区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摸清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状况,围绕生产领域、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电子商务领域等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清理一批违规生产销售的产品,查办一批质量安全违法案件,举办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质量安全意识,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切实保障广大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儿童玩具,守护儿童游玩安全。重点抽查新型解压玩具、磁性玩具、弹射玩具等有危险性玩具,重点检测涉及人身安全及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项目,如增塑剂、可迁移元素等化学项目和边缘尖端等物理项目,以及适用年龄、警告标识等标识说明。依法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却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玩具。(质量监管室、认证监管室、竞争执法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二)突出学生文具,守护学生学习安全。重点检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书写类文具、风险水平较高的磁铁笔等带娱乐功能的文具。(质量监管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三)突出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守护儿童穿戴安全。以监督抽查为抓手,加强儿童服装抽查力度,重点抽查三类企业:消费者投诉企业、媒体曝光企业、以往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加强儿童口罩质量监管,重点检测儿童口罩产品关键指标,如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呼吸阻力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查处,引导儿童口罩相关企业积极按GB/T 38880-2020《儿童口罩技术规范》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质量监管室、竞争执法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四)突出婴童用品,守护婴童生活安全。加强对奶嘴、儿童餐具等婴童喂养用品生产企业的检查,针对非法使用相关禁限用原材料、制假掺假等生产制造窝点,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切实杜绝有害产品流入市场。(质量监管室、竞争执法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治理。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对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重点查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检验报告,督促生产者做好原材料把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回收和劣质原材料加工生产行为。加强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检测强制性安全指标。对抽查不合格产品,严禁企业出厂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加大整改力度,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加强缺陷调查和认定,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实施召回的产品,监督生产者消除产品安全风险。对行政处罚等涉企信息,及时归集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震慑不法经营者。(质量监管室、认证监管室、政务服务室、竞争执法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二)开展校园周边商超等经营领域专项治理。以城乡结合部的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特别是学校周边商铺为重点,全面排查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因地制宜,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行为,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依法、从快查处,切实促进和谐消费,维护社会稳定。(质量监管室、认证监管室、市场和网监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三)针对新型业态,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不断强化监管技术应用,探索应用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的新方式,有效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加强不合格产品的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质量监管室、市场和网监室、竞争执法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四)着眼预防为主,增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结合区域实际,选择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努力找准危害儿童消费者权益和影响市场稳定的质量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点,开展信息收集和分析并报送区局。(质量监管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五)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帮扶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的过程控制,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等。同时,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全方位加强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技术帮扶,结合监督抽查结果,实行“一企一策”,通过技术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实现又好又快生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质量监管室、认证监管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结合此次治理重点,细化职责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对当地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梳理,在守护好儿童玩具、学生文具、儿童服装、儿童口罩、婴童用品的基础上,可根据辖区实际,开展其他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二)畅通渠道,加强宣传报道
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渠道,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增强震慑力;强化对儿童、学生和家长等社会群体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讲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知识,普及快速甄别优劣玩具、文具等产品的方式方法,提升消费者质量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质量监管室、竞争执法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各相关室要加强对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的工作指导、督促,充分发挥认证、信用、网监、执法稽查、消费维权等手段作用。加强与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鼓励社会组织搜集质量安全违法线索,调动消费者特别是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对存在质量问题产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质量监管室、认证监管室、市场和网监室、竞争执法室、政务服务室、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依职责分别负责)
(四)建档立卷,加强信息报送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监督检查相关资料的留存,形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档案,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应立即报送区局质量监管室,并于2020 年12 月8日前向质量监管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附件1、附件3、附件4。
附件:1.天津市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名单
2.天津市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企业检查表
3.问题隐患及帮扶整改清单
4.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0年9月24日
(联系人: 质量监管室 彭鲁滨;电话:65305465;
认证监管室 程小飞;电话:65305461;
市场和网监室 李晓辉;电话:65305065、
李风范;电话:65305475;
竞争执法室 刘 术;电话:65305118;
政务服务室 王 旭;电话:65305705;)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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