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0〕43号
发布日期: 2020-12-18 15:34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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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043

    关于开展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品牌建设基础,扩大我区品牌知名度,打造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现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动做好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推动

    品牌价值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依自愿申报和主动评价的原则进行申报。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中华老字号品牌、区域品牌,请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加强品牌价值评价政策宣传,组织动员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区域)积极参与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协助有申请意向的企业(区域)及时申领“申报系统登录密钥”(联系人:陈晨,联系方式:58950678-8008),做好相关情况登记。

    二、认真填报数据

    各申报企业(区域)仔细阅读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根据自身优势选择申报类型,务必于202012月28日前通过登陆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网站(http://www.ccbd.org.cn)点击“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通知”,进入“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申报系统”进行数据信息填报,请申报企业(区域)务必在推荐单位栏选择“其他”,核正后再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需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组织各单位完成申报工作后,填写《2020年天津申报品牌价值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1月5日前报送区局质量监管室。

    附件:1.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动做好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

    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0年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品会〔2020〕29号)

    3.2020年度品牌价值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

    20201211

    (联系人:徐凯;联系电话:6530627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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