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0年第三、四季度)》的通知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0〕45号
发布日期: 2020-12-31 11:34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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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市场监管质监〔202045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0年第三、四季度)》的通知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2020年第三、四季度)》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根据通报结果,继续加强获证企业日常监管。

                           

                         

                                  2020年12月24日

    (联系人:吴金荣;联系电话:65306322)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2020年第三、四季度)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全年应对辖区全部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覆盖率应达到100%。原则上应按照企业取证时间的同一月份开展每年的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结合市市场监管委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均完成了下半年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第三、四季度共对辖区74家获证企业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其中5家企业停产,发现15家企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检查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30家,11家企业存在轻微质量安全隐患,已完成整改;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获证生产企业8家,1家企业存在轻微质量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检查水泥产品获证生产企业1家,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电线电缆产品获证生产企业6家,停产2家,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检查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29家,停产3家,2家企业存在轻微质量安全隐患,已整改完成。

    二、原因分析

    第三、四季度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涉及经开区15家企业,保税区14家企业,高新区2家企业,原塘沽区域4家企业,原汉沽区域企业14家,原大港区域企业25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表现在记录填写不规范、计量器具检定不及时,个别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不高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少数企业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认识不全面,掌握不熟练,对记录、标识等要求不规范。从整体情况看,被检查企业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比较重视,相关文件、检验记录等资料准备齐全,生产条件能持续满足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把产品质量关。

    三、日常监管重点

    各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落实对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要加大检查力度;对食品相关产品获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料,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料进行验收,查验合格证明文件及原辅料检验报告等。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后处理工作,依法严肃处理不合格违法行为

    附件:1.工业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2020年第三、四季度)

    2.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2020年第三、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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