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通知 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21〕2号 |
津滨市场监管安生〔2021〕2号
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
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通知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
2021年2月10日
(联系人:郑文煊;联系方式:65305468)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安全生产
工作总结及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20年,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工作主线,积极做好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本质安全,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职责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积极开展“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学习研讨相关事故教训,全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学习3次。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责任意识淡化、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手段缺失、行政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建立严格的考核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在各市场监管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在年中和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分别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局党委审定后在全局进行通报并与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抓细抓实专项整治
1.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攻坚整治行动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安委办工作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促复工复产,保安全生产”为目标,印发《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隐患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针对特种设备领域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领域,分别细化制定分方案,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区域,坚持问题导向,“打早打小打苗头”,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将特种设备攻坚行动作为贯穿全年的“三大攻坚行动”之一进行统一部署,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聚焦在2019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存在突出问题较多的单位、使用特种设备的涉疫场所、复工复产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天津港区域、石油化工企业等重点行业、区域,凝聚区局、检验机构和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三支力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695人次,检查企业4855家次,检查设备31977台套,发现安全隐患451项,已整改完成444项,截至目前立案处罚42起,结案40起,罚没款175.46万元,为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期间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2.推进开展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充分发挥区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以新区电梯安全综合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各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镇,组织开展滨海新区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42人次,对全区1862家使用单位的22421部电梯进行排查,发现并整改电梯安全问题410项,发现安全隐患63项。通过专项整治,重新梳理全区电梯台账,并结合新区电梯安全管理现状及排查整治结果,编制形成了《2020年滨海新区电梯安全状况分析报告》,对当前滨海新区电梯安全存在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八项解决对策及建议。同时,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了“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初步形成电梯安全社会共治机制。
3.推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制定印发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牵头部门作用,成立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依照新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镇职责细化分工,制定印发《滨海新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建立联席工作制度,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在全区有序开展。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区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观看学习专题片,开展研讨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区市场监管局“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专题教育活动学习方案》,组织35个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三是结合“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安排区局分管负责同志深入特种设备重点企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安全宣讲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的紧迫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出动特种设备监察人员2772人次,检查企业1564家次,检查特种设备5779台套,发现并整改问题804个,发现安全隐患104项,已完成隐患整改97项,追责问责企业2家,处罚86.46万元。其中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全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工作会议,制定印发《滨海新区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新区25个移动式充装单位共计30个充装站开展检查,检查压力容器81台,发现并整改问题17项,被检查单位均已提交整改报告,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清晰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二是积极配合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编制《滨海新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报告》。截至目前,已完成途经滨海新区范围内13家权属单位的19条已建成油气长输管道的检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开展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印发《滨海新区关于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场车”使用单位开展自查,加强对“场车”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目前共督促301家“场车”使用单位完成自查,检查“场车”使用单位107家,检查“场车”130台,发现并整改隐患5项,下达监察指令书5份。
四是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4家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无电子条码气瓶和超期未检、报废、标记不符合规定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并整改隐患1项。
五是加大对天然气加气站的执法检查力度。共检查天然气加气站27个,重点检查CNG加气站信息化系统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扫电子标签充装;LNG加气站充装的车用气瓶是否有使用证、是否超过检验有效期等。检查共发现问题17项,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同时,积极配合区各专项牵头部门开展仓储物流、消防、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辖区内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台账,对仓储物流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在辖区内开展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开展彩钢板和夹芯板生产、销售领域专项检查,均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4.推进开展危化品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
制定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部署完成了危险化学品获证企业证后检查和严查无证生产行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及其监管的检查、区局内部存储和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自查等排查重点任务。排查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29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3个。
组织新区特种设备监管条口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暨新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推动会,对新区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在安全攻坚整治、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对危险化学品获证生产企业以及码头、仓储厂房、化工园区内的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进行排查。特别是集中20余天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并指导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危化品企业较为集中的南港工业区每一家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实现了南港工业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全覆盖”,并形成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南港工业区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报告》,扎实完成了危化品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
5.推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积极落实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安委会工作部署,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制定并印发《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关于迅即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组织召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传达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新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本局方案。目前该行动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
(三)加强宣传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紧密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精心部署,扎实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云课堂”“政策+技术”精准帮扶企业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品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多次。
2.开展“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主题宣讲
区局由分管领导组织50余家特种设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天津汇洋石油储运有限公司事件通报、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个方面,开展“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主题宣讲。通过宣讲要求企业在安全制度建立及实施、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配备及履职、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特种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等方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区局落实市消安办、区安委办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日常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为长期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结合2020年“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计量便民服务日”等时间节点以及创文、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等专项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安全讲解,提供便民服务、开展专项演练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
(四)构建风险管控体系,做好突发事件应对
1.做好风险预警排查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实施风险排查例会制度。结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市场秩序等工作实际,将风险排查工作与日常监管、专项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强化苗头性、倾向性、系统性风险隐患信息的监测、搜集、分析和研判,做到主动防范、及早解决各类隐患。
2.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委对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修订并印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改进信息报送方式,优化报送流程,提高信息处置工作效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和真实。
3.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高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中石油、大沽化、方特欢乐世界、雪花啤酒等企事业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督促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开展系统内部消防应急演练。通过在档案中心等重点防火单位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工作,寓教于练,以直观、规范的火灾演练观摩,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简单的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常识,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个别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职责不够清晰,在业务交叉点存在工作盲区,存在工作推诿现象。
二是个别成员单位在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工作中缺乏工作主动性,对业务条口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缺乏业务指导。
三是个别成员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忽视应急培训、演练等应急预案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个别成员单位对“管业务就必须管安全”的理念理解的还不够透彻,没能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力度不够,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力度不够。
三、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21年,区局将继续严格贯彻“四铁”工作要求和“六必”隐患治理理念,落实全市和新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汲取各类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应急处置水平,重点做好4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长效机制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局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明确监管范围,细化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包括应急制度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等在内的应急管理体系。完成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区级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并结合市市场监管委业务工作部署,适时启动新区市场局各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写工作。通过建立完善各类长效机制,使区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二)抓安全隐患整治。一是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为工作主线,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两个清单”制度,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攻坚阶段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密防范亡人事故和影响较大事故。二是持续做好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好内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消防安全、车辆安全等工作。
(三)抓应急能力提升。一是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强化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工作。二是强化应急演练工作。着重实现应急演练与有效检验预案和提高处置能力的“三结合”,加强多部门协作沟通,注重演练实效,不走过场。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评估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相关预案,巩固制度成果,形成应急水平螺旋式提升。
(四)抓宣传培训教育。一是坚持日常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的机制,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时间节点,结合相关共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五进”宣传活动,提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二是及时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贯彻落实不力、整治不严、排查不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威慑作用。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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