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3期)
发布日期: 2019-03-07 15:46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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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2019年第3期)

    经我局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喜康堂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认为该企业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发还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公布(见附件)。

    附件: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3月7日

    附件

    发还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有关信息

    (2019年第3期)

    序  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还日期

    1

    天津市滨海新区喜康堂

    大药房

    C-TJ15-1424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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