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文军《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津市场监管滨塘沽通〔2019〕22号)
发布日期: 2019-03-25 16:39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潘文军:

    依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规定,现将《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知书》(津市场监管滨塘沽通〔2019〕22号)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通知书内容如下: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

    行政执法有关事项通知书

    津市场监管滨塘沽通〔2019〕22号

    潘文军

    依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 三十一 条第款第  / 的规定,通知如下事项: 要求你接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到我所接受询问调查,如不能到所接受询问调查请与执法人员取得联系。

    联系人:李桢、邵长武  联系电话:65270285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宁波道4号110室


    (印章)

                                    2019321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5日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